经贸局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治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县经贸系统工贸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重点,冶金、有色,电力、食品加工等行业领域,尤其是要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辖区,突出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突出劳动密集型和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重点企业,包括农民工的住宿地;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领域。经贸系统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要从实际出发,确定本行业的大检查重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主要为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煤矿、燃气等行业领域及本辖区易发、多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行业领域。

三、检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安全大检查方面:深入检查各企业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分工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各类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是否健全完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是否深入扎实并取得实效,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整治内容是否积极配合安监、住建、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本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整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经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全面排查摸底。立即组织行业领域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要与“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用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企业和有关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本行业企业的检查抽查,落实责任,特别是要针对近两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行业和因非法违法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的方式加强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日常排查整改制度,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24 1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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