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保持和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创建“法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个确保”、“7个不发生”、“8个最低水平”、“9个位居前列”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加强街道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定期排查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设立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街面路面,投向案件高发的地区、路段和时段,加强巡逻堵控,努力压降街头路面犯罪。按照万分之十的标准配优配强专职保安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正常。加强辖区科技防范建设,确保20年底90%以上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网吧、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立监控系统,90%以上的社区建成技防社区。
加大经费投入。社区综治办要按照“六七八九”工程的要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到人员、制度、报酬落实到位,活动正常开展。
街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分值不少于0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保障到位。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同时配一名副书记具体抓。街道纪工委、党政办、综治办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防,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到位、限期不达标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和纪律处理。建立综治与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
三、实施步骤
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