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村级协防员管理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村级协防员的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协防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疫病防控水平,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有力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积极出勤,改善服务态度,及时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搞好春秋两防和常年补针工作,猪瘟、牲畜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四种强制免疫密度达到00%,耳标佩戴率00%,四种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

2、建档工作:建好免疫档案,字迹工整,记录详细,数字准确无误,按免疫档案内容填写好每户的畜禽、每次注射时间和项目;认真填写协防员手册,开展免疫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内容填写齐全,畜主签字栏必须由畜主本人或小组长签字,安全保管好各种疫苗,防疫注射时携带保温包(瓶),确保疫苗质量。

(三)、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严密监管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动物疫情,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积极参与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和消毒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畜禽的处理,确保做到“四不一处理”:即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做好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一经发现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搞好疫情的调查了解,登记建档。

(四)、统计工作:掌握本责任区内养殖大户情况,协助搞好科技入户和各种养殖大户的统计上报,按上级规定的月报、季报、年报及时准确上报。

(五)、其它工作:协助做好产地检疫,监督畜(场)主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对未履行申报制度的要及时举报和制止;积极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协助搞好能繁母猪登记和保险等工作。

二、考核内容:

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8分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2分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2分

3、出勤率高,服务态度好2分

4、及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2分

(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68分

、春秋两防各种疫苗免疫密度达到00%得20分:猪瘟达标5分,每下降5%扣分;口蹄疫达标5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分;猪蓝耳病达标5分,每下降扣5个百分点扣分;禽流感达标5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分。

2、春秋两防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20分: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禽流感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得20分,抗体合格率每低0个百分点,扣分。

3、认真执行补免周制度3分。每月的—7日为补免周,要对上月新增存栏的畜禽进行免疫,补免周补免记录真实规范得3分。

4、耳标佩戴率达到00%,得0分。每下降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档案建档完整,字迹工整,数字准确无误,内容填写齐全得5分。

6、认真填写协防员手册,内容详实,畜主签字齐全得5分。

7、妥善保管疫苗,注射时携带保温包(瓶),确保疫苗质量得5分。

(三)、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8分

、严密监管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得2分。

2、积极参加动物疫病防控、扑灭和消毒工作,得2分。

3、监督农户和养殖场对病死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发现抛弃病死畜禽的,及时报告,得2分。

4、搞好疫情调查、登记、建档,得2分。

(四)、统计工作6分

、协助进行各种养殖大户的调查、统计、上报4分,每迟报、缺报一次扣05分。

2、协助做好科技入户工作2分。

(五)、其它工作0分

、协助搞好产地检疫,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4分。

2、参加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工作2分。

3、协助搞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承保率达到00%的,得4分,承保率每少5个百分点扣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与奖罚办法

、考核办法

()年终对各协防员综合考核,由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配合县畜牧兽医局完成。

(2)综合考核采取考核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得分70分,满意度测评得分30分(其中乡镇防检员和县畜牧兽医局包乡干部测评分占60%,养殖户和村组干部测评分占40%)。满意度测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6分)、工作能力(8分),工作责任心(0分)、工作出勤(6分)、工作业绩(60分)。

2、奖罚办法

()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村级协防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每月200元,绩效工资每月00元,上半年只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底发放,各乡镇凭综合考核结果到县畜牧兽医局申请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协防员综合考核结果60分为合格,达到80分(含)以上,发给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综合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每少分扣发绩效工资50元,扣完为止。

(3)经县检查春、秋两防防疫密度低于00%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低于80%的,扣发6个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解聘;抗体合格率低于85%,每少5个百分点,扣发绩效工资00元,低于60%的,扣发3个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抗体合格率为0,扣发半年基本工资和全年绩效工资,解聘该协防员。

(4)奖励:县畜牧兽医局对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协防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散养户生猪养殖特别多的村,给予协防员适当补助。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务关系,取消协防员资格:

①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②不服从组织领导的;

③因病、伤、残、年老等不能继续从事防疫工作的;

④防疫密度低于80%或抗体检测为0的;

⑤因免疫密度不达标或疫情报告不及时,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的;

⑥其它违反有关规定,需要予以解聘的;

⑦其它不胜任工作的。

3、其它规定:

①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不兼任协防员工作;

②年龄在65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聘为村级协防员。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5-17 1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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