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党发〔2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县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形成与**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办学多元、管理科学、质量提升、公平保障、开放创新的现代教育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以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改革促发展、保公平、调结构、提质量、强活力,坚决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破解人民群众急切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学校内涵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坚持重点突破,着力破解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打造改革的亮点和突破点。

(三)改革目标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推进学校管理向教育家办学转变,教学方式向以学定教、自主、合作、探究转变,评价标准向育人导向、多维综合转变。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教育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难点的改革取得突破,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与**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办学多元、管理科学、质量提升、公平保障、开放创新的现代教育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教育评价体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健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将五好学生(品德修养、知识技能、身心发展、审美取向、实践创新)、校长课程领导力、学生课业负担、教师教学成效、师生关系、班额标准化、家庭教育等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因素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供科学指导。(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改革校长评价制度。推动考核中小学校(园)长与考核学校相结合,建立“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办学评价体系。制定中小学校(园)长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关注学校差异和发展变化幅度,促进过程性管理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专业评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提高校长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3改革教师评价制度。把“四有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基本标准,加快建立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制定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学校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将教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选优、职称(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bsp;(二)推行“校长职级制”和“教师无校籍”人事管理改革

4实行“校长职级制”,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建立校长选聘制度,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聘任和管理校长。推行校长职级制。校长职级设置为5个等级,即:一级校长、二级校长、三级校长、四级校长、五级校长,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严格考核校长,并确定等级。校长职级评定工作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察任免,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任命后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直各部门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把学校发展规划、资源支配使用、教育教学管理、校本培训研修、学校课程开发以及教师聘任考核、评优晋职、专业发展等依法依规授权校长负责。在严格编制和资金预算上,校长有权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发展需要,在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学校经费,保障学校经费发挥最大效益。(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实施“教师无校籍”管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合同管理,转变身份。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立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县教师人事进行统一管理,将全县教师的身份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核定职数,公开竞聘。在不突破全县教师编制总数和中小学教职工职数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师生比和班生比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各校教师职称结构比例和实际办学需要等因素,核定每校教职工职数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教师公开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合理流动。根据核定教职工职数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安排各校与教师进行双向选择、定员定岗,可通过教师申请定向支教、集团合作办学整合教师、校际交流等方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双向选择未能获得岗位的教师,通过培训后再上岗或转岗。县域统筹,动态管理。教师职称评聘及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在全县范围进行统筹,择优竞聘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平稳推进,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智慧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6构建现代信息化环境。提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终端设备配备标准和普及水平,扩容中小学互联网接入带宽,加快普及校园千兆以上骨干网和百兆以上到终端的校园基础网络。搭建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快教育城域网建设,实施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数据中心、网络学习空间、教育资源和管理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并适时与国家、省、州、县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施智慧校园建设,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和层次学校的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引进优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各级各类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

7推行智能管理和决策。实施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师生信息管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资产财务管理、校园设施管控、食宿管理、关爱资助管理以及学校督导评估、学业评价、质量监控和信息服务等各项业务管理和数据分析,实现精细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和决策,提高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四)加大教学改革力度,不断提高教研教改水平

8积极探索智慧教学新模式,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自助互助”教学模式。借助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微课、小班化教学等试点改革工作,以新型试点教学载体促进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的创新。深入开展“联片教研”活动,支持和鼓励学校开展好教研教改工作和教育理论研究,突出学校教研教改的普及性和实效性。充分借鉴智慧教育和数字校园的建设开展好教师上课、评课活动,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和水平,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电子书包等新媒体、新模式的探索和应用,促进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的创新。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启动实施教师在线实践社区(COP)项目,运用大数据分析干预课堂教学的教育理论研究、应用开发和教学实践。(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五)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建设

9健全和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加强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重点为明确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创建方向、内涵发展内容和举措、完善治理结构和程序,提高学校管理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依据《**省普通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家长委员会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民主管理。通过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不断规范学校(幼儿园)管理。(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0创新教育管理体制。设立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与科技宣教文化信息中心合署办公,2块牌子,套人马。对乡镇(街道)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履行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监督、指导各学校科学使用和管理教育经费,督促、指导各学校按要求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由教育管理中心主任推荐,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聘任,被聘任的校(园)长负责聘任本校的班子成员、聘任和管理考核教职工,主持本校(园)工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捆绑考核。规范城关地区学校名称。把**中学更名为**县第一中学,杏山中学更名为**县第三中学,杏山小学更名为**县第一小学,向阳小学更名为**县第二小学。(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抓手,构建管、办、评分离的现代教育体系

创新政府治理教育机制。完善政府宏观管理教育职能。建立**籍在教育管理上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公众参与建议、咨询委员会论证、政府决定的教育决策机制。提高本县教育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理清政府管理教育、管理学校的责任边界和责任清单。构建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新型管理体系。完善政府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规范学校使用教育经费管理。优化学校发展外部环境。坚持正面引导教育舆论,完善教育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消息发布机制,积极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按照《**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维护学校良好外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风险转移和责任社会分担机制。建立教育评估、检查备案制度,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不得对学校实施评估、检查。(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县教科局)

2构建科学专业的教育评估体系。建立实体化运行的教育督导机构。教育督导机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督导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引进具有较高水平的第三方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主导下,协调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开展监测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统一决策、牵头领导、具体指挥,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县教育系统广泛参与的各方联动、分工合作、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改革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重点,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推进重大教育改革机制,确保顶层设计与基层改革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取得实效。健全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发挥教育咨询委员会、教育领域学会协会作用,凡重大教育改革措施均须征求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重大教育改革任务,及时宣传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让社会各界了解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搭建教育改革信息沟通平台,畅通交流、借鉴渠道。广泛动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社会支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教育综合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为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突出改革重点。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勇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与目标差距较大的领域和环节出台针对性的改革措施,逐步解决教育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总结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适时分类启动试点转示范工作,丰富推广形式,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充分发挥试点改革的辐射带动作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29 18:32:36
上一篇:旅游营销工作方案
下一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网友评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