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按照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县教育系统20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任务

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市、县纪检监察会议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厉行节约这一中心任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以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为抓手,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依法治校(执教)、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和服务意识,全面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规范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源头预防腐败,依法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和学校违法办学行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稳步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解。各学校对203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层层分解,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会,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追究。

2、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要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突出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对本学校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健全本学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民主测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学校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注重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本学校干部人事、招生考务、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及时把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有效性,努力提高运用制度制约和预防腐败的水平。三是切实履行学校校长负责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学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严肃党的政治纪律

继续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重要位置,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举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从严从快坚决处理,确保政令畅通。

(三)抓好学习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各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廉政准则》内容精神、“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员电教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电化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服务意识。一是加大《廉政准则》、“两项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教育。使其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充分运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报刊等宣传工具,向党员干部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做廉洁从教的表率。三是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通过开办专题宣传栏、编写宣讲材料、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意识;四是加强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的学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对党员教职工、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明确工作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工作,为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本学校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地位及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一岗三责”的责任意识。一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责任。做到:亲自组织分解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强化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党的工作、教学教研工作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三是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干部集中述职述廉活动,并及时上报信息。

(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党员、教师从教行为

大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各学校要把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切入点。一是通过加强监督,进一步推动本学校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有明显转变。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作为重点,坚决反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错误行为和形式主义,防止和纠正违法办事和办事不公,防止和纠正优亲厚友、贪占集体财物、欺压群众和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本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行政会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校力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行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对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办事和办事不公,防止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五是继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整治“懒、庸、散、私、奢贪”,对作风效能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肃处理,确保作风效能优质高效。

(六)加强主题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充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校园)”活动,为“廉洁文化进机关(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制定学校“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充分利用墙面、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媒介进一步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氛围,通过课堂渗透、结合专题教育、主题实践,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廉政意识,规范本学校党员、教师的从教行为。

2继续推行廉能风险制度建设,切实起到防微杜渐、教育和保护干部的目的,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

3抓实抓强系统内的纪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兼职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年至少举办次专题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纪检工作成效。

4认真扎实开展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切实起到“以月促年”的效果。结合活动主题,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和展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引领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5进一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切实找准预防犯罪的切入点,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通过调查问卷、座谈走访、财务审计等形式,对教育局各股室、基层学校校长、中层领导、任课教师进行职务犯罪及职业犯罪的预防和调查,从根源上预防职务犯罪。

6努力做好教育系统203年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档、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

7全面落实党员监督机制,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对党员及教师德、能、勤、绩、廉的全面测评,增强党员干部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效率。

8下派督查组,坚持定期对系统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学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教训、推广经验,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推进。

(七)全面推进党务、校务公开

积极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各学校党组织要逐步健全和完善例行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及党员意见收集反馈等制度,把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事项完全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学校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办事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充实和完善校务公开的内容。校务公开要以公正、公平、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利用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公开落实中央、省、市、县教育政策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要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师生代表参加的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各项公开工作,发现解决各类突出问题,使校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八)切实解决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本学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向师生集资、收费、摊派、克扣等行为,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2、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遵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对违反师德建设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3、严肃处理本学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处理涉及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违纪案件以及违反教师廉洁从教规定的违纪行为,利用职业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参与赌博、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等行为。

(九)加强自查,认真总结,增强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学校要对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定期进行自查,每学期进行小结并将书面材料于7月5日、2月20日上报教育局审计股。通过自查掌握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每学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及时成立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认真布置,狠抓落实。及时组织召开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会,做好思想动员,为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做到统筹兼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要与《廉政准则》、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学习以及当前开展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校园)示范点”创建工作、“师德师风提升年”等活动相结合,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整体推进、扎实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健全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学校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及监督检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等途径,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提高。教育局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及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按县里要求报送。教育局党委将下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与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24 13:21:35
上一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方案
下一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
网友评论《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