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方案

国庆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国庆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

今年国庆节假日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假日,是xxxx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关键节点,也是广泛宣传推动“文明旅游”、凝聚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契机。为做好xxxx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方针,以“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为工作方式,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确保假日期间社会稳定、游客平安,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二、时间安排

国庆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时间为9月23日-0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9月23日-9月30日

(二)重点监管阶段:0月日-0月7日

(三)节后总结阶段:0月8日-0月9日

三、工作任务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以及工作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针对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客运索道与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的准备。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要做好交通应急预案,确保道路通行顺畅。督促指导各景区、公园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客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二)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根据《旅游法》的要求,引导旅游企业信守合同,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旅游接待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着力提高游客满意度。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检查。要把加强投诉处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第一时间受理解决旅游投诉案件。

(三)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国庆节假日旅游气氛,积极组织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健康文明的旅游活动。认真做好景区最大和最佳承载量核定和公示工作。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邮轮旅游、游艇旅游、骑行旅游、自驾游、露营房车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服务引导工作。要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发布台风、强降水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科学出行,理性出游。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报道各地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开展一系列的《旅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活动,主动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市县、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假日旅游管理。

(一)各市县管理职责

各市县要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管理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并履行相应管理责任,所属区、乡镇具体负责相关措施在本区域内的落实。

对本区域旅游景区公共设施、旅游交通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游客到访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2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充分满足游客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产品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服务,扩大游客知情权,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需求。

3按照《海南省假日旅游市场监管责任书》要求,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零负团费”、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负责做好本地区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旅游投诉处理、媒体互动、旅游信息发布等工作。

4根据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及旅游安全的消防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特种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预警及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5积极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卫生、节约、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

(二)部门管理职责

旅游管理部门。查处旅行社无资质经营行为;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非法获取回扣、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等行为;查处旅行社未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以及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查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未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查处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

2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重点牵头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查处旅游市场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3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加强对各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各旅游汽车公司和司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检查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查处无资质运营等行为。

5税务部门。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打击无照经营和乱设摊点等行为;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查处旅游餐饮点、旅游购物点短斤少两、低报价高结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宰客等行为。

7物价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潜水点、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辆以及宾馆酒店客房价格的监管;查处旅游企业在假日期间不执行政府定价,虚高标价,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干预措施等行为;加强各类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价格的监管,继续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查处旅游市场其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各旅游餐饮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落实旅游团队餐饮标准,配合监督各旅行社企业按照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安排旅游团队;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餐饮企业等。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管,指导市县相应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三)六个综合执法检查组职责

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6个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节前检查、节中驻点、节后总结的工作方式,对所负责的地区旅游市场进行督查监管,其主要职责是:

督促所负责的地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2协助或参与所负责的地区做好旅游市场监管。

3协调所负责地区重大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件的处理及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4对所负责地区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县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把加强xxxx年国节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建设国际旅游岛形象的重要节点,作为巩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全面启动假日旅游管理机制,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照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各方面的协作联动和配合,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息报送。0月日至7日,各市县假日管理领导小组要将旅游统计报表和当天接待情况综合信息,于每天7:00时前及时、准确、高质量地报送省假日办;节日期间,各地于0月4日2:00前上报前四天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小结,小结要点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收入、游客投诉等旅游整体统计数据以及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各地于0月7日7:00时前上报国庆节假日总结,总结要点和小结相同,并增加相关数据与上年的同比。

(四)严格值班制度。各市县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市县要将假日值班电话、旅游投诉电话和值班负责人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于9月25日前报省假日办。各市县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于9月26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假日值班电话,方便游客咨询和投诉。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20 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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