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群众对基层站所政(行)风建设的监督作用,大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切实推动基层站所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基层站所政(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时间

从7月6日开始到7月3日结束。

二、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行)风活动在区政府纠风办的指导下,由局纪检组统一组织实施。评议对象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博物馆。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是否存在态度生硬、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情况。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审批和管理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6日至7月7日)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公开评议内容。被评站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通过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投诉的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7月8日至7月20日)

采取查看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详细梳理被评站所在政(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被评站所要严格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查找本单位政(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收集和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民主测评阶段(7月2日至7月23日)

根据情况,组织测评对象对被评单位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并及时梳理测评对象提出的各类意见或建议。测评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群众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等。在测评会议上,可视情况安排部分基层站所汇报今年以来政(行)风建设相关情况。

(四)公布结果阶段(7月24日至7月25日)

测评结束后,及时统计出相关结果,并将评议中的相关资料存档,包括实施方案、测评表、计分汇总表、评议活动相关图片等。评议结果通过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进行公布,并于7月25日将计分汇总表(盖章)报区纠风办。

(五)落实整改阶段(7月26日至7月3日)

将测评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评站所,责成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和整改计划。局纪检组将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行)风工作要严格按照区纠风办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局纪检组要加强与区纠风办联系,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在民主评议活动中要突出重点,坚持纠、评、建相结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行)风建设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建立政(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严肃纪律,确保公正。严禁参评人员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以任何形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严禁被评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对违反纪律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15 21:43:37
上一篇:残联三短一简一俭活动方案
下一篇:工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网友评论《2014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