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第一个环节工作方案

根据《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具体工作方案》和我局《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4年3月7日-4月9日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二、具体任务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主要包括“思想发动、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听取意见”这四个方面,原则上各安排周时间,可以考虑增加周时间作为补缺补漏、总结工作、衔接第二环节。这个环节要做到“八个突出”,即:领导带头、上级带动、下联基层、红土特色、开门教育、倾听意见、边学边查、边学边改。

搞好思想发动(第周,即3月7-22日)。重点要把握“五个”方面:()准备工作要充分。动员大会前,要做好组织、思想、宣传准备工作。重点是运用好“先学先做先改”成果,开展调查摸底,梳理好前期准备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内部督导员制度、起草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设计好活动载体〔全县主载体为“强党性、优服务、正风纪、促发展”〕、动员大会材料(会议方案、动员讲话、主持词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2)组织开好动员会。动员大会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组长动员讲话,并在规定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3)建立联系点制度。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乡镇班子领导选择至少两个村(社区)作为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指导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4)开展个别谈话。动员大会后的当天开始,县委派驻的督导组与规定的对象(具体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5)相关文件要及时印发。动员大会后,经单位研究审定、县委派驻的督导组把关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载体等文件必须及时印发。(6)宣传工作要跟上。要在公告栏、宣传栏、网站、相关媒体等公布。

2.开展学习教育(第2—3周,即3月23-4月6日)。重点要把握“四个”方面:()灵活自学方式。结合水利业务工作,认真安排好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自学,学习教材,主要包括中央、省委和市委规定学习材料,中央、省委和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关会议精神和我市、我县特色学习材料(如《党的群众路线与闽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等。学习方式,坚持通读与精读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弘扬与传承结合、研读与动手结合,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学习体会和发言提纲。学习对象,要有所侧重,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上党课、带头参加讨论和现场教学。局党员干部既要学文件知精神,又要解决难办事、乱办事等问题。(2)强化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安排不少于3天时间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方式,分层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专家学者专题辅导、交流讨论、领导上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3)抓好“五个一”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上好一堂主题党课,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大力弘扬会议精神、乡调查精神和精神;举办一次专题辅导,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辅导;开展好一次“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大讨论,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围绕本地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参观一个红色教育实践基地,采取上红军课、唱红军歌、看红军戏、走红军路、扫红军墓等形式,接受传统教育;召开一场先进典型报告会,深入学习詹红荔、李彬、林丹、吴一心等先进事迹和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3.到群众中听取意见(第4周,即4月7-3日)。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听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要把握“六个”方面:一是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即老同志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党代表和机关领导干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二是通过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设立网上邮箱以及进行民主评议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三是结合开展“三听三问”、“五联五帮”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服务中心,入户走访、拉家常交朋友,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局领导走访农户至少5户;四是建立“群众诉求服务中心”,落实“一把手”办信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五是结合开展“四下基层”、“联挂帮”活动,领导干部要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以及老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六是梳理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并报督导组。

4、做好“回头看”和小结工作(第4周,即4月7-3日)。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在第一环节的第4周靠后几天,做好自查小结和与第二环节衔接工作。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形成简要情况报告,经派驻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办公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6 1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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