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核心价值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福利院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建管并重、以评促管,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基层申报、动态管理,定性定量、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组织保障、基础设施、供养服务、规范管理、农副业生产等五项评定标准为内容,结合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街办活动,达到“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资金落实、应保尽保、服务优良”的工作目标。

二、活动内容

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省农村福利院等级管理评定标准》,对照组织保障、基础设施、供养服务、内容管理、农副业生产五个方面和《区创建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街办评分表》的要求,按规定时间阶段,逐步落实,按时完成。对完成较好地单位,区民政局采取不同档次给予奖励单位和个人,同时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优先推荐上报国家和省表彰的模范农村福利院指标。在落实《省农村福利院等级管理评定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同时,要做到以下几个统一:

(一)福利院的统一管理:

、统一挂牌标识管理。根据各乡镇福利院的具体地理位置、结构布局,按照保障居住安全、满足一定供养规模的要求,福利院必须做到功能齐全,悬挂设施标识牌。同时,供养对象佩戴写有供养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的标志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2、统一公开公示管理。各福利院院内要设立固定宣传栏、院务公开栏。福利院要开展经常性的评先评优活动,表彰好人好事。对院财务运行情况、院务承诺、院内考评、院务重大事项等在公示栏内定期予以公开。对散养五保对象的新进和标准也要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3、统一规章制度管理。各乡(镇)、街办按区民政局提供的式样统一制定福利院院民自治管理各项制度,明确福利院各类人员职责,做到“十有”,即有《院长职责》、《护理服务人员职责》、《医务人员职责》、《炊事员职责》、《财务人员职责》、《院民守则》、《学习考勤考评制度》、《请销假制度》、《民主理财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4、统一居住设施管理。各乡(镇)、街办要督促福利院进一步改善五保老人居住条件,房屋墙面整洁干净,有办公室、医务室、娱乐室、健身室、浴室、室外活动场所、绿地、厨房、餐厅、储藏室、公共厕所等设施;要实行“卫生划片到人、天天督办检查”的办法,保持院内整洁美观,做到院内院外、楼上楼下无垃圾,无蜘蛛网;室内布局合理,叠放整齐,整体化一,无异味,无灰尘;引导院民讲究个人卫生,养成勤洗头、勤理发、勤刮胡须、勤洗脸刷牙、勤洗澡换衣、勤洗脚、勤洗被晒被的习惯。

5、统一伙食管理。各福利院必须实行一日三餐制,按要求制定食谱。早餐有咸菜、稀饭、馒头(包子、油条、面条);中、晚餐实行分餐制的,保证两菜以上,集中就餐时达到四菜(至少有一荤)一汤,饭菜必须足量,保证能吃饱吃好。必须安排院民生日餐、病号饭,重大节日必须会餐,让院民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要按时供应热(开)水,饮用水要符合卫生标准。餐厅要清洁卫生,饭、菜要新鲜干净,防止食物中毒。

6、统一档案管理。各乡(镇)、街办要认真学习民政部下发的《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按照文件要求,整理档案并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存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图文清晰;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磁盘、照片等材料应当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确保可读可用。内务管理要进行分类整理,制度和责任书以及各种记录成册装盒。

7、统一经费管理。一是统一五保标准,集中供养标准为4760元/年、散养标准为3340元/年;二是按:0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人员职责;三是统一制定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各乡(镇)、街办每年按月人均不低于800元标准拿入财政预算(含统筹费);按年2万元落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散养五保对象的统一管理:

8、统一散养五保对象管理模式。福利院积极协调配合村和乡(镇)、街办做好对散养五保对象的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医疗救助服务,节假日慰问服务,住房安全服务,丧葬服务,福利院要将散养五保对象登记造册,登记内容要有监护人姓名,同时要经常与监护人沟通,做到提前介入,妥善帮助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医疗和住房问题。

9、各村(居)委会要建立散养五保对象管理制度,有散养五保对象的安排记录,有审核填表申报新增五保对象档案记载,有公示散养五保对象、政策和供养标准,有落实散养五保包户(监护人)责任,并签订监护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

0、各乡(镇)、街办对农村散养五保对象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相关事项,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村(居)委会(监护人和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提供方便,多方争取,妥善安排,确保散养五保对象衣食无忧,晚年幸福。

三、时间安排

、调查研究阶段(3月日—4月30日)。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深入调查研究,对所辖农村福利院和散养五保对象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向区民政局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计划请示,由区民政局确定建设目标任务。

2、全面创建阶段(5月日—0月3日)。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加以重视,专门召开福利院院长和村级负责人会议,按照《区创建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街办评分表》(附后)和活动内容要求,逐项落实,精心组织,积极稳步推进创建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月日—月20日)。各乡(镇)、街办民政办要在9月份开始,认真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查缺补漏。区民政局将在月中旬以前组织评比验收。

四、活动要求

去年,省民政厅就开始统一组织实施农村福利院等级管理工作,并下发了《省农村福利院等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文件中规定了农村福利院等级评定有效期一星级为2年,二星级、三星级为4年,到期必须重新申请评定。为继续巩固和发展我区农村福利院等级管理成果,为新一轮的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提升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各乡(镇)、街一定要真抓实干,抓出成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街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布置,亲自检查督办;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活动期间要扎实抓好本乡镇福利院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按照“以钱养事、购买服务”和充实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配齐配强福利院院长和服务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福利院有人管事。对散养五保对象管理工作要经常过问,经常督办,经常检查。

2、增加投入,保障供给。各乡(镇)、街办是五保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重点是对福利院的建设、工作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甚至是村(居)一级的五保管理工作等经费问题,要想方设法,多方争取,增加投入,保障供给,福利院的各项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钱做事。

3、加强指导,强化督办。开展创建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街办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街办要经常深入到福利院和村(居)进行专项督办,加强指导,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纠正,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五、奖励办法

此次创建活动为00分制评分,各单位按照评分表内容逐一落实。奖励分三个档次:

、达到00分的,区民政局奖励福利院2万元,奖励民政办2000元;

2、达到95分以上00分以下的,区民政局奖励福利院万元,奖励民政办000元;

3、达到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区民政局奖励福利院5000元,奖励民政办500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0 2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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