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开展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时有发生。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县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文件要求,我县成立由县农粮局牵头、由县审计局、县民政局为核心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粮局,农粮局农经站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重点治理乡村两级“三资”管理使用不公开与公开不具体、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纠正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顿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按程序办理,产权交易不进公共资源交易站、不公开、不规范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私卖贱卖、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日之前完成)。各乡(镇)相关站所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细则,抽出专人组成工作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并公布举报电话,乡、村两级需将县、乡级举报电话张贴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动员部署情况,各乡(镇)7月30日前报县减负办。

(二)实施阶段(9月5日之前完成)。这是专项治理的关键阶段,采取先自查自纠,边清查边整改,压荐进行。乡(镇)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安排,召开自查自纠会议,开展全面排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县级对排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整改,纠正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督导,确保查得深入、纠得彻底。乡(镇)自查自纠情况,9月20日之前报县减负办。

(三)督查总结阶段(0月5日前完成)。县里将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乡、村两级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验收发现专项治理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县里将严肃追责,并在全县通报。

四、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

开展的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是廉政建设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路线教育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表现。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第一线、落实到最基层,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牢牢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紧紧把握问题整改这个核心,做到问题“发现得了,处理得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19 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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