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交通安全排查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现将我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陈世响主任任组,街道副书记陈桂官、副主任林鸿龙、林霄、派出所陈振翔所长为副组长,共同负责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主要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二)落实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情况的监督情况,配合敦促公路营运企业运用已经安装的GPS,加强内部车辆的监控情况。

(三)落实“3.5”南安会议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200年度全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丁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隐患路段、国道和主要省道中心隔离设施设置、国道和主要省道让行标志、标线设置排查、报告等情况。

(四)强化各项整治。要加大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等重点违法行为;要加强事故多发单位的监管,对学校周边、学生周末班车、农村道路的行车秩序要重点整治。同时,要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对工地装载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

(五)定期对辖区有严重交通违法、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和企业集中抄告同级运输管理、安监部门,各地对相关情况适时存当地主要媒体公升曝光情况;对违法超员、经处罚不改的运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严处罚,并联合主管部门督促运输经营者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建议予以停驾或解聘处理情况。

(六)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交通管理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制度,落实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保障,组织预案演练情况。

(七)实施《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认真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工作,组织实施主题宣传日活动情况,结合“五进”工作,做到交通安全宣传“五联手”,即通过主动与广大媒体、教育部门、运输企业、保险部门、交通事故当事人联手情况,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投放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及时报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展情况。

(八)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九)认真组织开展“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参予当地组织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参予当地设立的治安检查卡点,在全省各出入闽通道查堵危险品,加强枪支弹药保管情况的检查。

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4月5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

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协调,第一把手是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认真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要即查即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时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强化督导。要加强对包片、挂点的地区此次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以上检查内容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广泛宣传。要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和报道工作,教育和引导交通参与者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要及时上报信息。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7-06 13: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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