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9篇

第一篇:两违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摸清“两违”底数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力量,以“六重点”和“六先拆”为重点,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坚决杜绝违法抢建现象、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力争通过00天攻坚行动,完成拆除“六重点”和“六先拆”摸底违建量的80%和年度拆除目标的70%以上,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深入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摸清底数。加大“两违”调查摸底力度,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全部“两违”的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形成“两违”清单,为“两违”分类处置和拆违工作打好基础。

(二)杜绝新增“两违”。以遏制新增“两违”为重点,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突击抢建,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新增“两违”项目数量与违建面积均为零。

(三)强力实施拆违。以“六重点和“六先拆”为重点,集中力量实施拆除。一是各村(居)每月至少协助配合街道牵头组织一次大型拆违行动,集中拆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形成执法震慑力量;二是加强街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自查自纠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移交纪检、组织部门处理。三是着力查处投诉举报案件,要把查处投诉举报作为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手段,加强投诉举报的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群众举报掌握重要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对上级下转的督办件办结率达到00%,转办件办结率达到80%以上。

(四)强化疏堵结合。一方面,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在“两违”综合治理行动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两违”治理的指导意见,大胆启用简易程序,及时组织强制拆除,使“两违”治理迅速收获成效,持续保持拆违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从着力改善农村群众住房条件出发,加快街道、村(居)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加快街道村(居)个人建房审批规定,出台“两违”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将“两违”治理变为民心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街道辖区“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街道成立了“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安排和责任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落实。要求各村(居)“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计划于6月5日前报送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居)、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不扯皮、不推诿,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拆违互助片区的作用,加强“两违”巡查、监管和牵头组织拆除工作;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两违”案件执法力度,配合做好整治;街道“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工商、税务等证照审批部门对违法建筑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核发许可证照;协调供水、供电等服务企业对“两违”建设采取停水、停电等联动执法措施;协调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提前介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万无一失,维护辖区社会安定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每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形成高压的舆论态势。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攻坚”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成效,推出示范村(居)好的典型,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辖区党员干部参与违建、失职渎职的反面典型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四)强化督促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期间,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追究小组要对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和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同时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本辖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于204年9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街道灾害隐患点调查小结及防灾预案;

2、永防[204]号《关于开展乡村防洪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

三、群众安全转移

、信息运行:依据本街道地质灾害防灾抗灾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依据上级有关防灾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义,部署有关工作,由副组长负责通知各村、各居的责任人在接到信息马上通知本单位的具体灾害隐患点,在防灾抗灾中,各村(居)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汇报情况,以便街道统一协调指挥。

2、安全转移信号:

()警戒险情:由各村(居)负责人和包片干部按要求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2)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取敲锣、广播等方法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隐患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线、人员安置情况。

(2)街道挂包村(居)领导、驻村干部及村(居)负责人应深入受灾户,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安全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3)各村(居)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安全转移,重点做好安全工作和协助抗灾救灾。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联络各村(居)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及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动态。

第三篇:城市景观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街道主要沿街实施准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品位为中心,以规范城市准立面景观管理为目标,着力营造路畅、街美、景优的城市道路景观,进一步提高城市主要道路街面景观综合水平。

二、实施范围

街道主要街面景观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范围为:解放南路经黄竹洋路至火车站、分司右路。

三、整治要求

(一)沿街店招和遮阳篷布

由街道牵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将沿街店招作为此次整治的重要内容,实施“穿衣戴帽”更新,对沿街影响城市景观的老化、破旧店招、一店两招进行拆除;对沿街门面遮阳篷布进行拆除;对沿街门面两边瓷砖破损和污迹进行清洗和更换;对墙面破损和乱图、乱写进行粉饰,确保干净整洁,无破损、污迹,对店外摊的清理和流动摊贩引导;对沿街道路两边的卫生死角和杂草进行清理;对沿街修理摩托车场所占道现象进行规范和引导到店内;对道路两旁绿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沿街建筑范围以外的违章搭建进行拆除;对店前人行道车辆停放进行归整。确保设施整洁美观、错落有致,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户外广告招牌

参照市准立面改造有关要求,由街道牵头,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对沿街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广告进行归整。拆除对擅自设置和废弃、陈旧、破损、外露支架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须拆除;同一地段相连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经住建局规划科批准设置,规格统一,制作精良,不得裸露支架;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经住建局规划科批准才能设置。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

204年0月30日-月5日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各社区对辖区内道路两边及社区居民楼栋要进行全面地调查摸底,加大对辖区内沿街店面和住户居民的宣传,并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排出时间表,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4年月6日-2月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社区按照整治所制定的方案,对辖区的道路两边、社区居民楼栋实施全面的整治与修饰。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街道召集四个社区居委会主任会议。沿街立面景观整治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社区要充分认识此次沿街立面景观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克服困难,认真落实,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整治任务。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各社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按照具体的整治方案,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每个工作人员,切实保证整治到位。

(三)广泛宣传、层层发动

各社区要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店主和个体经营者有关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此次沿街准立面整治工作,大力营造“爱我,靓我家园”氛围。

第四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启动和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动态评估、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整合社区资源,实行跨部门合作,以伙伴合作的模式构建一个分工明确,权责明析、富有特色的安全社区组织机构,集结力量,各施所长,运用各自的资源及服务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一)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加强统一指导和协调,街道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安办牵头,综治、社区、民政、城管、劳动保障、新农村建设、武装、公安、司法、消防、交通、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指导、协调、推进和检查工作。

(二)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各安全促进专项工作组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三)安全促进专项工作组

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设立2个安全促进专项工作组,负责各专项安全的促进工作,是安全社区维护和持续运行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

即:、消防安全工作组;2、生产安全工作组;3、交通安全工作组;4、工作场所安全工作组;5、家居安全工作组;6、老年人安全工作组;7、儿童及学校安全工作组;8、公共场所安全工作组;9、体育运动安全工作组;0、涉水安全工作组;、社会治安安全工作组;2、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工作组。

(四)建设安全社区管理工作组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安全健康绩效的检查、考核与评估,信息交流,档案管理等。

四、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力争尽早达到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筹备和启动阶段(204年2月-204年3月)

制定《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街道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启动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的领导组织网络,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制定创建方案。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实施奠定基础。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号召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创建实施阶段(204年4月-204年8月)

结合辖区安全情况和条件,有针对性地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建立健全各项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召开社区推进大会,广泛宣传,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组织全员参与宣传教育、培训,建立事故与伤害监测网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针对潜在危险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和中期评估,落实纠正措施,持续改进工作。

(三)持续改进总结提高阶段(204年9月-204年0月)

全面创建实施阶段后,对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规定内容开展自评、初审,总结上报创建经验、主要成果和存在问题,对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项目持续整改。

(四)申报验收和评定阶段(204年月-204年2月)

不断完善创建安全社区的各项工作,总结各专项小组创建实施成果,启动申报省级安全社区申报程序,收集、整理申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利用报刊、网络、标语、板报等媒体和载体,开设创建简报和安全专栏,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活动来营造社区安全氛围。

2、培训教育。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志愿者宣讲团,设立安全或健康大使,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应急演习等寓教寓乐、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3、开展活动。针对高风险人群和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活动,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例如:开设青少年心理咨询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消防进社区,并经常进行演练;网吧要加强管理控制,劳教释放人员社会认同,民工和外来人口关怀等。

4、完善安全设施。我们不仅要丰富多彩的活动,还要进一步完善无障碍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立监测系统,增强事故多发点、危险点、危害点的控制措施等。消防、社区治安方面,街道区域内消防软硬件设施要到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通道要保持畅道,对老式小区楼组安装防盗铁门,对楼道进行路灯的安装和维护,防止灯光昏暗产生伤害事故的概率。

5、完善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伤害预防制度,安全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制度,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制度,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6、聘请专业人才和伤害监测专业人才。开展专业化的培训学习;联系专业技术单位,收集和监测社区内伤害的数据并进行分析,以便检查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效果,为各安全项目小组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7、落实创建专项经费。持续推行安全社区计划,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建设经费,街道办事处将创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8、落实活动场所,坚持长效管理机制。安全社区建设需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一定的办公设备。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活动和街道区域体育文化中心等社区活动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安全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教育、娱乐等活动,为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工作提供有效的沟通及交流场所,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通过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全方位、多层次共同参与社区安全建设的良好风气。

第五篇: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方案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街道办主任是全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工作业务负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项目分管领导对所挂包的项目负责。各村(居)委会主任对辖区企业单位负责,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负责。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继续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等经营单位的监管。每季度对所辖企业至少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责任目标。对已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保证资金的投入,加大整改力度,并落实应急预案;对一时难以消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隐患失管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保证资金的投入,加大整改力度,并落实应急预案。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认真巩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现有成果,杜绝出现新的“三合一”场所。要加强防火办和义务消防队建设,装备消防器材,做到组织、人员、设备和经费的落实,责权明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00%。义务消防队应每季度进行业务训练或灭火演习,队员应熟悉本辖区的基本情况和掌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的操作技能。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要积极推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普遍提高。要依照国家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重点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各村(居)每季度组织防火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现场模拟演习,提高全社会的防火灭火能力。在冬防、夏防、安全生产月、9宣传日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日期间,积极各出一期消防宣传栏和悬挂醒目宣传标语,同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宣传任务。

第六篇:畜禽养殖污染综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减少和控制养殖业污染为目标,按照分类清理、逐步关停、全面整治、依法治污的原则,全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完成辖区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污染整治问题,认真做好我街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目标任务

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环境综合整治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摆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议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认真落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畜禽养殖禁建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09〕08号)划定的禁建、禁养区范围,关闭、拆除或迁移对环境污染严重、居民反映强烈和重点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户)。

三、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街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起草整治方案,日常联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应组织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动员。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向社会公开曝光,扩大整治的效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广大养殖户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重点宣传《永政通告[203]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t;》。

3、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养殖业综合整治责任制,街道与村签订责任状,制定考评办法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促使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四、工作步骤

、宣传及调查核实阶段(4月5日前)。各村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安排足够的人员和力量,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全景拍照、登记造册,核查汇总表需经村委会盖章确认,上报街道整治办汇总。整治办要分门别类建立养殖场(户)个人档案。

2、集中整治阶段(4月5日至月30日)。街道对整治对象下发限期(6月30日之前)关停、拆迁通知书。对自行关闭、停养、拆除的养殖户,予以补偿;对拒不执行的养殖户,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停开检疫证、禁入屠宰场、取消优惠政策、断电断水、行政处罚及强制拆除等综合整治措施,分步骤分阶段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3、验收考评阶段(2月日至2月3日)。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村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五、整治要求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养殖户的调查摸底、安排具体整治计划,提出补偿报告。街道对列入整治对象的养殖场(户)下发停止养殖、关闭拆除通知书,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综合整治措施。整治对象未在整治期限完成停养拆除的,街道组织力量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养殖户按照要求落实整治。对拒不执行关闭拆除措施,需要强制关停、拆除的养殖户,街道书面向市整治办提出申请,由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力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拆除等综合治理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整治,适当补偿

、对依法审批、合法经营的养殖企业,由街道和养殖业主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2、未依法办理相关证件的养殖场(户),自行停养、拆除的给予补偿:

()凡在永政文〔2009〕08号文件公布(2009年2月3日)之前建成的养殖场(户),按生活办公场所框架结构500元/M2、砖混结构450元/M2,养殖场所砖混结构220元/M2、砖木结构80元/M2、一般结构60元/M2的标准予以补偿。无害化处理池50元/M3,化粪池00元/M3,沼气池00元/M3。

(2)凡在永政文〔2009〕08号文件公布之后至永政通告[203]5号通告下达之前建成的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限要求内,自行停养、关闭、拆除的,按照上述规定补偿标准的30%兑现。

(三)整体推进,逐步关闭

对我街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根据轻重缓急、平衡推进的原则,分批进行关闭、停养或拆除。对位于禁建区但远离建成区或重要保护区的部分养殖户,通过污染整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基本达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可以暂缓关闭。在整治范围内的养殖场(户),属暂缓关闭的,若未能通过市环保部门达标排放验收的,一律予以关闭、拆除。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联系社会的方方面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是养殖业污染整治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协调下,按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共同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篇:机关效能数字量化考核方案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突出搭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特色载体,拓展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做大做强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的机关效能建设品牌。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持续深化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行“马上就办”的服务宗旨,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用好网格平台,通过实行机关效能量化考核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街道形象进一步提升,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办事程序,做实、做优“数字”。

三、主要内容

进一步拓展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方法。机关各单位要落实绩效责任,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强化监控,不断改进提升工作效率。

街道干部利用独立账号登录“网格E通”平台上传日常工作日志。具体操作流程由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培训指导。

2上传采集信息要素如下:业务办理应简要说明办理内容,并尽量附上照片;外出公务离开辖区范围以外的,应说明去向,可不附照片;下村记录必须上传相关照片;城市与社区管理组干部必须入格采集信息,并以采集本责任网格信息为主。

3上传日志以正常工作日工作内容为主(会议类信息不作为任务数计算),节假日工作记录作为加班日志进行计算。

4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统一配置的手持信息终端,运用GPS定位系统不定期对干部个人的岗位管理情况实时监督。

5、各个项目组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情况,在6月底前提出本组网格化信息采集分解任务考核方案,并提交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备案(原则上领导每月任务数不少于5条,干部每月任务数不少于0条)

6、结合街道纪工委对机关效能督查工作,督查结果作为数字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每位干部当月基础分数设为00分。至当月结束,未能生成有效工作日志次扣分;有效日志已满0次,且额外生成有效加班日志次加分。

2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人员每月3日前对上月的干部日志进行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形成统一报表。

3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在形成每月报表的同时,应根据各项目组的分解方案对干部个人进行量分,并提交街道纪工委审核。

4、年终量化考核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出具的每月量分情况为依据,连续两个月分数低于95分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宣传统战委员何璟、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建立量化考核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强督促检查。由纪工委牵头组织经常性、规范性的检查,建立情况互馈机制,健全工作档案,切实把效能建设与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任用、绩效考评等相结合。

3加大问责力度。对平台分流要求进行处置的事件,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处理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对不按要求登录“网格E通”平台上传日常工作日志的人员,由量化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对上传内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打造宜居环境、建设魅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基本目的,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使街道辖区“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不新增“两违”,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基本得到妥善解决,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促进全市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提升,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实现科学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加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现对成立街道“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三、综合治理范围、重点和原则

综合治理范围涵盖街道辖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着重抓好“六重点”:即城市、镇规划区内(含城中村)、旅游景区的“两违”、交通要道沿线(国道、省道、县道)、严重侵占耕地、有碍观瞻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两违”。实施“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即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并遵循以下治理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两违”日常巡查、监管、拆除以各街道为主;企业项目组、农村组、社区组、城市规划建设组、派出所、城区国土所、林业站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职责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各部门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整治的,报请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组织。

(二)坚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原则。辖区各党政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开展“两违”自查自纠,不得参与、纵容、包庇、放任“两违”行为,主要领导、党员干部尤其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两违”建设。

(三)坚持“有效结合、综合治理”原则。要把“两违”综合治理与开展宜居环境建设有效结合,一是把拆违与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三边三节点”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拆违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结合起来。

(四)坚持“四个坚决、四个绝不允许”原则。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依法排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对专项整治对象,要坚决依法办事,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涉及到哪些人,都要一视同仁,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在通过做思想教育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程序,坚决予以强行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对组织和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以及“两违”背后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严惩不怠,绝不允许内外勾结、以权谋私。

(五)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原则。制止、查处“两违”要依法依规进行,在程序上一般按动员自拆、配合助拆、组织强拆三个环节实施。对经宣传、教育、敦促仍不停止施工或者自行拆除的,要坚决组织强制拆除。要研究制定依法处置紧急情况的预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矛盾。对历史现场(除耕地外),对偏远村未规划而盖的建房要给予及时协助办证。

四、职责分工

(一)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两违”专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下达清理整治工作计划和任务,研究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

2“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对各组清理违法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建立“两违”数据库,为上级各部门查办案件、采取联动措施提供信息支持;指定专人负责对开展“两违”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的上报各新闻媒体营造良好氛围。

3派出所:要组织力量打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组织他人进入查封现场进行抢建的违法行为。

4责任追究小组:街道纪工委要对涉嫌参与或协助他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在控制和查处“两违”工作中存在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达到违法条件的及时向上级执法部门移送。

(二)各组、相关单位职责

各村(居):村(居)在“两违”整治的最前线负责本辖区内“两违”日常巡查、摸底、监管、协助配合拆除,各村居的干部是“两违”工作的具体工作责任人。

2企业项目组、农村组、社区组具体负责“两违”工作的实施,是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主体。

3后勤保障组负责加强在辖区内的村居进行宣传采取租赁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张贴或LED滚动标语等形式加大“两违”行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4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动员,制止、查处各类阻挠综合治理行动的行为,在实施强制拆除中配合相关部门清场和进行交通管制,打击暴力抗法行为,维护拆除现场的治安秩序。对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和组织他人进入查封现场抢建的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鼓动、组织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应立案侦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城区国土所:负责违法占地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对调查摸底的项目进行认真排查,核对是否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负责对未经用地审批、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6城区林业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对非法挖山毁林进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立案查处,追究其挖山毁林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对复绿工作加强监督,负责完成验收工作。

7“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目组实施街道《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对存在以下情形的,报街道党工委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对辖区内机关、团体、企(国有)事业单位按程序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调查摸底过程中,责任单位对“两违”行为故意隐瞒不报或严重漏报;

(2)机关、团体、企(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两违”行为且拒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单位未能责令督促其限期自行拆除的;

(3)根据任务分解责任单位未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因情况复杂、牵涉面广、当事人暴力抗法等原因,责任单位无法自行组织强制拆除,报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强制拆除的除外)。

8街道纪工委:要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各组、单位在查处“两违”时,必须积极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对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将处理情况上报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聚及时间安排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为采取统一部署,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的方式开展,具体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发动、宣传阶段(204年3月-2月)

发动阶段(204年3月-4月):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两违”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宣传阶段(204年3月-2月):各宣传单位对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动态情况,典型案例等有及时跟踪报道,营造深厚的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4年3月-6月)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要按照“六重点”、“”六先拆”的要求,在3月28日之前完成本辖区第一批“两违”建设的调查摸底,并按要求建立“一违一档”台帐,形成“两违”清单(记载清“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类别等情况),汇总到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两违”项目治理要在6月5日前全部摸清底数。

辖区内各党政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认真组织、监督本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表于4月0日之前报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将“两违”报送各相关执法部门查办。

(三)重点突破阶段(204年4月—2月)

根据抓好“六重点”、实施“六先拆”的精神,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原则要求,204年5月3日之前,辖区内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拆除“两违”建设。对影响较大党员干部违法又不按规定时限自纠的做为典型,上报市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处理。二是各项目组、村(居)、职能单位对新增“两违”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逐步实现零增长。三是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批列出“六先拆”对象并在媒体公布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对典型案,以点带面,滚动推进。

各项目组、村(居)要根据省、地、市综合整治的总体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分类别、分批次地组织开展拆违行动,确保年底前“六先拆”要基本拆除到位,并将“六先拆”完成情况于2月5日前汇总上报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深入推进阶段(205年—206年)

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纪工委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在重点突破基础上,总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和日常巡查机制,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从204年3月开始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月报,每个月25日前将拆违进度情况上报街道“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以“六重点”、“六先拆”为着力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并以点带面,逐步达到全面遏制“两违”蔓延势头,基本解决历史遗留“两违”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深入的正面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两违”行为的危害性,了解“两伟”行为不仅侵占的是公共利益也是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让全体市民自觉理解、支持和参与“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三)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各项目组、村(居)在“两违”综合治理行动中,应当严格依照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上级“两违”整治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认真、积极地开展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发现一起,上报一起,确保实现“两违”建设零增长。

(四)建立网络,及时查控。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查控网络。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查控“两违”行为的作用;二是各职能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电话;三是加大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力度,充分利用数字管理等高科技手段,按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新增“两违”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强化落实,严格考核。街道“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追究小组对各项目组、村(居)、相关单位开展“两违”综合治理情况和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查自纠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和通报。

(六)端正工作态度,严格工作程序。端正工作态度不能有走过场、隐瞒欺骗行为,开展行动中行动要迅速、态度要坚决、方法要适度;同时遵循以下原则:①先摸底,后整治;②先重点,后一般;③先干部、后群众;④先教育、后执法。

第九篇: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动物疫病是指:

()对畜牧业生产和人类健康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一类动物疫病。

(2)本地过去没有发生过的,对畜牧业生产有很大危害的新动物传染病。

(3)突然暴发、传染快、流行面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动物。

(4)目前主要为禽流感疫情、猪口蹄疫、猪蓝耳病。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重大疫病的防制工作,成立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各单位做好重大功物疫病的防治和保证畜禽产品健康、卫生的工作。

()街道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卫生、人武、财政、公安、综治、民政、纪检、司法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服务中心。

(2)街道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制定防治动物疫病的工作方案;落实防治经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扑灭疫情。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灭所需的疫苗、消毒药品、设备等物资采购储备方案,应急防疫物资平时由各部门储备,发生重大疫病时,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

()迅速上报主管部门,协助专家组确定疫情;

(2)诊断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参与组织对疫点内动物的扑杀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4)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5)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和无害化处理;

(6)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7)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紧急防疫资金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

3、派出所、武装部、综治办: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的扑灭,加强疫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4、卫生服务所: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5、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6、纪工委:负责对部门履行疫情应急控制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7、司法所:负责向疫区群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安排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的资金。资金由农业服务中心提出使用意见,主要用于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畜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

(二)技术保障:做好兽医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疫情防控本领。做好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建设项目工作,增添简便诊断设备、仪器,做到一般疫病可确诊、重大疫病可初步诊断。

(三)人员保障:组建防疫员队伍即扑灭重大动物疫情预备队,预备队常备不懈定期演练,并随时准备紧急出动。预备队人员由包村干部、村主干组成,必要时抽调公安部门支援。

五、后勤保障

疫情一旦发生后勤部门提供所需物资,配备足够的交通、通讯工具,并协助兽医站做好疫苗及消毒药、器械等物质储备,以保障疫情处理任务的顺利执行。

六、重大动物疫病的处理

、疫情报告。各村、养殖场确定一名疫情监测联络员,负责该村的疫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本预案所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疫病时,应立即报告兽医站。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在核实有关情况后,立即上报市重大疫病应急指挥部,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上报疫情。

2、疫病调查和诊断。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疫源,勘验染病动物和同群动物,根据临床症状,结合流行病症的特点,作出诊断。临床难以诊断的,应采集病料,作实验窒鉴定。

3、疫点疫区的封锁。指挥部要及时将划定的疫点、疫区报请市人民政府封锁令,市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封锁措施,并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疫点的封锁:严禁人、动物、车辆和物品出入疫点、疫点内动物运输工具、用具、污染的物品,必须在动物防疫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疫区(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封锁:交通要道必须设立临时性检疫、消毒哨卡、设置专人和消毒设备,监视动物、动物产品流动,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停止疫区内集贸市场交易动物及其产品;对易感动物,必须进行检疫或者预防免疫接种。受威胁区(半径3—5公里范围)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受威胁区所在地政府应当动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性措施,建立免疫带,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并密切监测疫情动态。

4、染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处理。对染病、死亡的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有权采取扑杀、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当事人不得拒绝。

扑杀:()勘验染疫动物及同群动物,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扑杀销毁时间、地点、数量等详细情况,向畜主告知疫病扑杀决定,并请当事人签字。

(2)强制扑杀时,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必须派人按规定时间到场协助执行。

(3)扑杀销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请有关单位派员作证。无害化处理:扑杀的动物要按照《畜禽病害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l6548)的规定进行处理。我街疫害动物深埋处理场地预设在西坑村。

5、封锁的解除。疫点、疫区最后一次染病动物处理后,该疫病一个潜伏期以上时间,没有新的疫病发生,在严格消毒,并经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

6、染疫动物及同群动物扑杀补助。

()扑杀损失的计算:扑杀动物的损失按动物各类不同,凭现场执行笔录,按当时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并填写扑杀经济损失结算表。

(2)扑杀补助的原则:扑杀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没有按照要求实行免疫消毒,管理措施不当的畜主不予补助,对调入染病动物的货主不予补助,对不主动报告疫情或抗拒检疫的不予补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9 2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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