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行政管理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通过清理、公布、公开运行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百姓办事,推进依法行政。

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职权法定的原则。行政权力范围和事项,要以宪法、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在部门“三定方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明确的职能要有上位法依据。在清理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出现职权越权或缺位现象。

(二)精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行政权力,没有保留必要的环节坚决予以清理,能精简的精简,能压缩的压缩。要做到流程清楚、责任明确。

二、行政权力清理的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是将局内现有行政权力逐项清理出来,列明目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楚,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清理,增强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方便百姓办事。

三、行政权力清理的内容

关于行政许可的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已全部入驻政务大厅,此次不作清理。

2关于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权的清理。要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权力一一梳理出来,分类进行登记。此项工作以省目录为准,对初次清理的进行一一核对。

3关于其他行政权力的清理。对于本单位的其他行政权力要按本方案列举的各个类别逐项列明目录,制作流程图,填报附表

4。此类行政权力在清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遗漏和确定职权的法律依据。

四、行政权力清理的方法和程序

(一)部门清理和上报。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对上次未清理出的行权事项,制作相应的流程图,并将清理结果逐项填入相应的附表内,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必须在205年8月8日前完成。

(二)法制审核。

(三)报请同意和公告。法制办审核通过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五、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清理行政权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单位非常重视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认真组织。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清理小组(清理小组名单见文件),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分管负责人和各股室成员均参加梳理。

(二)要全面准确、避免遗漏。要将涉及本单位的法律、法规、规章,本单位的“三定方案”及涉及本单位职能权限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全部一一找全,仔细核对每件文件中规定的本单位的行政权力和需要县政府决定的行政权力。对于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赋予的行政权力予以排除,对于即将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权力也要认真清理上报,坚决做到不遗漏、不错误。

(三)要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本次清理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成员一定要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从大局出发,群策群力、加班加点、克服困难,认真细致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清理工作。

(四)要严肃纪律,严格责任。各成员不得利用清理工作谋取私利,不得遗漏或隐瞒应由上级行使的行政权力,也不得马虎拖拉,敷衍塞责。由于个人原因致使清理工作出现错漏、失误、拖延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4-09 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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