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十八大消防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略)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巩固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评估,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系统和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国庆节期间,以商场、市场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各所属单位级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大力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按照区公安消防大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7月底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报告并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案。从8月份开始,每月向区公安消防大队上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各消防重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化全员练兵,强化专职和义务消防员的培训,修订完善本级消防灭火救援预案。9月底前,相关单位择机对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开展模拟或实战演练。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自救基本常识等。配合消防部门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消防宣传品。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7月7日至7月23日)。局机关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月24日至9月30日)。按照上级和本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员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0月日至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召开前,领导小组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指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完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消防大队做好本级消防安保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强化督查。把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和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强化检查和督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11 1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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