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精准保障性扶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根据XX县委、县政府印发《XX县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决战三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保障性扶贫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精准保障扶贫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切实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返贫问题;确保全县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合,解决参合资金负担,让全县B类贫困户免费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做好农村特困供养和低保工作,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户保障到位。

、按类精准施救,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农村特困救助的孤寡老人和孤儿,纳入农村特困供养;对家庭成员完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常补对象范围;对家庭成员虽有一定劳动力或收入来源,但因病、残等造成劳动能力较弱,入不敷出,生活困难家庭,或因重大疾病致贫返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实施低保差额保障,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2、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贫困户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减或停发低保金,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3、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农村特困供养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听证、家庭经济核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

4、对符合低保条件的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低保申办程序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经县民政局、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共同对全县2866户5629人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调查核实,其中有8户死亡,已享受保障扶贫的五保对象29户42人,低保对象2082户34人(其中485户未全家保障),孤儿对象3户3人,未享受保障扶贫的对象652户687人。未享受保障扶贫的652户687人中,通过对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调查和贫困原因分析后,依据其家庭情况208户可转A类产业扶贫,家庭困难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有78户96人,有358户是因子女与父母分户且子女多经济条件较好。

对符合产业扶贫的208户,民政局将与老建和移民办进行沟通在206年月将其全部转为A类产业扶贫户;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78户96人民政局将在205年低保年审时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对358户因子女与父母分户的贫困户将作为205年脱贫对象予以脱贫。

(二)做好急难临时救助。根据《XX县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同时,开展“救急难”工作,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及时给予救助。临时救助原则上同一救助对象同一事由一年内只享受一次救助。

(三)做好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低保对象,患病住院治疗,不限病种,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通过医院“一站式”救助窗口,对其医保报帐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因已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或需长期依靠治疗维持,而造成家庭支出贫困的低收入家庭(简称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患”9类“重大疾病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帐后,其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给予医疗救助。

(四)免费为全县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农村合作医疗。全县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免交参合缴费,属低保对象的参合缴费,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分别通过省财政、县财政、县民政局补助;不是低保对象的参合缴费,由县财政解决。

(五)解决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老有所养问题。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B类贫困家庭成员,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其代缴新农保保费。从205年至207年连续代缴三年,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全县B类贫困户2866户、5629人,通过与城乡居保信息库比对,6岁以下暂时不用缴费对象52人,已代缴的一、二级管理重度残疾人00人,60周岁以上已在享爱农保资金的2274人,需政府代缴保费的2734人(其中005人未参加城乡民居保)。

2、B类贫困人员中需要政府代缴的已有729人参加了城乡居保,这部分人将由县居保局直接办理参保补助手续;未参保的005人县居保局将具体名单提供给乡镇劳保所,由乡镇村通知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劳保所申请参保。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场要发挥在精准识别中的审核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入户调查,准确识别贫困对象,建立保障扶贫计划,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着实保障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各乡镇场,对精准保障扶贫工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205年,B类建档立卡对象只要符合低保条件就必须优先保障工作已纳入县对乡镇民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指标,确保205年农村低保年审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B贫困户人口保障率达90%以上;确保符合条件的B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全部参加新农合;积极参与引导和帮助B类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08 1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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