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分析及对策建议

文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分析及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主动适应高新科技特别是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日新月异提出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多元多样多变环境下文化引领发展的突出问题,xxxx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于xxxx年一月成立了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因为各方面的客观原因,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于xxxx年六月六日才正式挂牌办公。经过五个多月的艰辛执法,已办结了23起违法案件(其中网吧7起,印刷厂起,三印起,娱乐场所4起),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但要充分发挥该局的职能作用,依然面临着重重困难。
   困难之一,日常巡查到位难。日常巡查是文化执法工作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加强文化市场监控的重要措施。按照市局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对歌舞厅、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出版物经营单位和托运站等的巡查频率,总和是每月不少于4.5次。就xxxx县以往的文化执法工作而言,一次巡查一般需要耗时天,而平均每月的实际工作日只有20.92天,这就意味着两个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人员每月只有6天机动时间可以处理其它事务(已经立案的案件办理、开会学习、网吧、三印和版权市场全年8次专项整治行动等)。6天机动时间显然不够,往往只有通过加快巡查速度或者减少巡查次数来压缩巡查时间。
   而对xxxx县的文化执法工作来说,加快巡查速度却又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一是县域面积大,业内经营户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xxxx县是湖南省版图最大的县,县域面积达5852平方公里。全县227家文化经营户,其中注册资金0万元以下的占3%。二是县内群峦叠嶂,公路密度极为稀疏,且多为盘山公路,巡查途中耗时过长。三是交通工具太有限,全局就一台公务车,无法满足执法一线的用车需求。
   困难之二,执法范围广,生手多,业务技能跟不上。文化体制改革后,原来由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分别履行的行政执法职能,一并划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领域涵盖了营业性演出、卡拉OK服务、电子游艺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三印服务、印刷、出版物发行、版权保护、网络信息和视听节目传播、文物交易、美术品展览等十多个门类。每个门类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一样,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不一样。而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今年才成立,全局30多名工作人员均来自不同的战线,其中有全面文化市场执法经验的几乎没有,而曾涉及过部分文化执法工作的也只有6人。正基于此,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从正式挂牌办公,局党组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但因学习内容专业性强,部分知识难以理解透彻,更是谈不上融会贯通。故导致当前还有很多领域案件的办理还存在空白,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执法人员尚未练就“火眼金睛”,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比较隐蔽的问题还不能及时察觉;二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太过雷同,专业技能欠缺。例如,对于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统一着装并佩戴服务标志的检查,以及对印刷厂“五项制度”落实的检查,执法人员尚能及时检查、落实到位;而对版权问题、非网络游戏、教辅教材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
   困难之三,现行的行政处罚流程太冗长,操作欠便捷,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的提高。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流程原本有两种:一种是与简易程序对应的当场处罚流程,只须经历现场检查、作出处罚决定、执行、结案报告、案卷归档五个步骤,本来操作便捷,但因罚金最高限额还停留在996年初定的标准上,没有随着物价的上涨逐年提升,目前基本不能适用(依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这种流程只能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000元以下的罚款)。在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今年查处的23起行政案件中,没有一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另外一种是与普通程序对应的一般处罚流程,适用于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如果案件不存在管辖权的超限问题、案情不复杂并无重大违法行为、当事人不要求听证,则可省略移送、听证两个步骤,否则必须经历如下十七步:、现场检查,2、现场调查,3、立案,4、进一步调查取证,5、认证,6、调查报告、7、移送、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9、送达事先告知书,0、陈述与申辩、、听证、2、集体讨论、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送达处罚决定书、5、执行,6、结案报告,7、案卷归档。按照这一流程查处文化行政案件,不利于快速查处文化市场多发的行政案件。
面对以上困难,怎么办?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满足xxxx文化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对策之一,配足、配齐执法专用车辆。这既是加大市场监控力度的需要,也是办案人员快速赶赴案发现场,掌握第一手证据资料,尽量防止时过境迁的客观要求。
   对策之二,重新建立分工合作机制。由于文化执法范围太宽广,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多,而让执法人员精通每个领域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所以要本着术业专攻,技能互补的原则重新考虑人员分工合作方案,以便催生不同专业的办案高手,从而改善执法队伍的技能结构,满足不同领域的执法需要。首先是要把两个执法中队的辖区差异改为专业差异,其次是每个执法中队内部要明确不同类型案件的主要负责人。
   对策之三,加强业务培训。在业务培训方面,应注重形式的创新,不要一味依重课堂讲授,应该探索一些让参训者乐于接受的形式。根据我县文化执法队伍的现状和工作实际,不妨进行两个尝试。一是传帮带,二是出去看。所谓的传帮带,有两个含义:第一,对于一些专业技能欠缺的执法工作,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指导,从而强化专业技能;第二,在执法中队内部,安排熟手带生手,经常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工作研讨会,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所谓出去看,就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县市兄弟单位取经学习。出去看能否收到期望的效果,关键是要把握三点。一是找出自己的弱项,二是根据自己的弱项选择参观的目标单位,目标单位必须是在我们的弱项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典型,三是参观考察的内容不是光看别人的办公室和组织机构,要争取参观的目标单位带我们去他们辖区文化市场看看经营户的营业场面和运作情况,从而了解其规范程度,以及其规范程度是如何得来的,是哪些行政管理措施起到了决定作用。
   对策之四,广泛呼吁,争取立法机关修改行政处罚法,适当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大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少量疑难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不会引起太多的冤假错案,这既是xxxx文化执法的客观需要,相信也是全国基层文化执法机构的普遍需要。适用现行行政处罚法中的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对公民的罚金最高不能超过50元,对法人最高不能超过000元,这是996年初制定的标准,到现在已经6年了,已经远远跟不上现在文化发展的需要。

(编辑:华华)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8 2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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