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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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建设的发展方向、构建乡镇财政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吉安县积极开展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级财政的支持和指导下,吉安县乡镇财政的基础建设和软件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依法理财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同时也存在着乡镇财政建设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不完善、队伍建设不稳定、职能发挥受制约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乡镇财政机构组织情况

  机构和编制情况: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吉安县各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机构隶属县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吉安县下辖9个乡镇,共设立9个乡镇财政所。

  机构组织管理模式为: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的管理模式主要机构和人员的编制完全隶属于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是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人员工资及经费来源、所长任命以及日常工作管理全部归县财政局。

  (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全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具体为:“核定收入基数、超收分类分成、统筹财权事权、支出全额保障”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乡镇收入超基数部分除部分乡镇外全额由乡镇分成。

  (三)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办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全县乡镇财政所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均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卷柜、公示栏等办公设施,部分乡镇还配备了触摸式查询机(惠农一卡通资金)、便民休息座椅等设施,办公设施齐备。

  2、信息化建设情况

  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方面,截至目前为止,全县财政平台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全部在各乡镇财政综合信息平台上运行,各乡镇运行的软件主要包括:乡镇运行的软件系统主要包括,财政指标管理系统、集中支付系统、工资统发、账务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一卡通”软件系统等。

  3、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管、财务核算、服务基层等职能,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财政在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制定了涉及财政资金审批拨付、“一卡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制匾上墙,汇编成册,基本达到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的目的。

  三、乡镇财政职能发挥情况

 、县乡财政体制方面

  全县各乡镇财政均取消了金库,乡镇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等直接缴入县金库,乡镇收入完成情况根据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核定的数字作为收入完成情况作为依据,全县各乡镇资金由县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予以核定和调拨。

2、预算资金管理和核算

  结合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方案,将乡镇财政性资金统一到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分别以调度款、专款、往来款等资金性质办理乡镇资金的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业务。拨付到乡镇的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核算,由乡镇财政所负责乡镇所有财政资金的账户管理、资金拨付和财务核算。

  3、国有资产管理

  在县财政的指导下,各乡镇财所开展了本乡镇政府的资产登记、购置、处置等管理工作,并通过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发挥。

  4、政府采购

  乡镇政府采购工作总体薄弱,财政所均未设置政府采购岗位和人员,由于乡镇级政府采购预算业务相对量少,一般为临时性采购事项,大多未执行规范的采购程序,大额政府采购由县财政统一办理。

  5、项目专项资金监督

  上级部门确定的项目专项资金大多由县财政局拨付至乡镇,乡镇财政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和拨付,但由于人员有限,在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方面较薄弱。

  6、民生资金兑现

  拨付到乡镇的民生资金的发放,是在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政策确定了执行标准、执行范围等内容之后,由乡镇财政所依据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和报告,由乡镇财政所“一卡通”专职工作人员,通过“一卡通”软件系统,拨付和发放各类民生资金,目前,大部分民生资金(部门有专门规定的除外)已经基本基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为各项落实惠民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效地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

  一是乡镇财政所基层工作的特点和环境相对落后,不易留住人才。二是乡财所人员的编制在县财政,为事业编制,人员使用和调配权也在县财政局,因此当县财政局其他工作岗位存在空缺时,具备条件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会优先选择县财政,而放弃乡财所事业编的工作岗位。三是由于乡镇政府人员编制不足及高素质人员缺乏等原因,许多乡镇财政所人员兼职乡镇政府其他工作,当乡镇政府有专门的工作需求时,极易调整乡财所工作人员。以上几个因素导致乡镇财政队伍无法实现稳定的定编、定岗、定员的用人机制,使得乡财政建设缺乏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乡镇财政职能弱化

  、培植财源、协税护税职能弱化

  由于乡镇财政体制为“支出全额保障、超收全额分成”的财政体制,乡镇的支出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与乡镇收入挂钩的程度不高。客观上乡镇仍然有组织收入的压力,虽然乡镇政府具有协税护税的职能,但是经济形势下滑、乡镇经济基础弱,加之乡镇税务所按片设置(并非一个乡镇一个税务分局),税收实行垂直管理,且乡镇未设立一级金库,乡镇收入数字很不稳定,乡镇协调税源难度大,使得各乡镇培植财源、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较低,乡镇财政组织收入的职能趋于弱化。

  2、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弱化

  乡镇财政的资金监管能力普遍偏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生资金监管缺乏合理分工合作机制。根据规定,乡镇财政部门是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通道的建立和维护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是给谁发、怎么发、发多少的政策执行者和监管者。随着近年来惠民财政补贴资金量的增加,工作量越来越大,有些乡镇由于人员少、部门间的分工合作机制不明确等原因,导致乡镇对资金监管职能的弱化,出现了部门推诿、监管缺位、资金发放效率受影响、个别补贴资金游离于“一卡通”之外进行发放、虚报冒领等问题。二是项目资金监管存在盲区。目前乡镇财政监管的资金基本上除去乡镇级预算资金外,只有极少的财政项目资金(例如一事一议资金)经过乡镇进行支出,其余项目资金均在县级通过业务部门执行,乡镇财政“不知道”、“摸不着”、“看不见”,更是无从监管,使得基层财政监管职能与有效促进基层经济建设不能够很好地相结合。”三是对村级财务监管与农业、审计等部门缺乏有效的分工协作和工作机制,不能够很好地体现财政监督职能。四是乡镇财政对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普遍较弱。有的乡镇没有进行过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即使登记了,有帐无物的资产也没有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乡镇政府及各部门的资产购置、处置和处理业务,除了部分大宗政府采购业务经过乡镇财政上报县级财政进行采购之外,其余基本不通过乡镇财政进行。乡镇财政资产监管职能的弱化,导致乡镇资产不明晰、资产虚帐、资产闲置、资产流失等问题的出现。

  (三)依法理财有待加强

  目前乡镇财政在开展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执行工作时,主要以服从乡镇政府领导和乡镇工作需求为主,当工作需求与财政政策规定以及业务规范发生冲突时,容易出现轻规范重需求的现象,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另外乡镇人大监督力度也相对较弱,比如有些乡镇出现需要经过乡镇人大批准的预算变更事项时,往往是先执行变更,然后再补办预算变更手续,有的甚至不不办预算变更手续。

  五、乡镇财政下一步改善的方向建议

  一是明确乡镇机构编制隶属关系,建立乡财政职能发挥的机构保障机制。在新常态下,应明确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的的乡镇财政的职能定位,确定乡镇财政作为乡镇级的财政管家角色,并根据职能定位要求,明确批复乡镇财政机构编制和职能范围,确定乡镇财政所在新形势下的位置和角色,同时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发挥职能的保障制度和体系,为乡镇财政发挥职能形成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是要明确乡镇财政的职能定位。要结合乡镇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根据新《预算法》的发布,调整充实乡镇财政职能,确保基层财政发挥效用。根据目前财政工作的新要求,要重点加强乡镇财政八项职能,即:协调组织收入职能、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职能、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财经和惠民政策执行职能、农村综合改革职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乡村财政财务监管职能、资产与债权债务管理职能等。

  三是通过试点的方法,探索恢复乡镇财政金库。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之前之所以撤销乡镇金库,是考虑到在以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乡镇收入任务与当地支出完全挂钩,同时将收入任务作为考核指标下达,与乡镇领导的考核和任用挂钩,容易造成不正当渠道组织收入、非法组织税源等问题的产生。新形势下,中央提出新常态的经济发展理念,乡镇财政收入将不再成为压力指标,可以以试点的方式,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恢复乡镇金库,探索建立与收入相关联的激励机制,提升乡镇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乡镇经济法发展积极性。

  四是要构建法制乡镇财政。在全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下,建立法制财政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各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乡镇财zd制化、制度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乡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建立完善乡镇财政的法制体系,形成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机制,在法治的轨道上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应有的职能。

  六是要构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工作机制。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工作的要求,要求乡镇财政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对财政性资金实施全面监管。对于乡镇属地项目,首先应该在项目的申报、建设以及项目资产的形成等方面,予以乡镇财政发挥资金监管职能的位置,其次在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方面,要以金财工程为支撑,全面建立财政信息联通和监管模式,下达资金的信息实现县乡共享,或者建立部门管理项目、资金由乡镇财政支付的模式,以便于乡镇财政能够及时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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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06 1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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