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师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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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师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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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直党工委是师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师直机关(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是全师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兵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新兵党办发〔200〕4号)精神,结合我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为落实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十师党委的决策部署,完成中心任务提供动力与保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强化党组织监督职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二、具体措施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实现十师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信心。深入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尤其要强化兵团精神、屯垦戍边使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发挥好&ldqu;三大作用&rdqu;、处理好&ldqu;三大关系&rdqu;、履行好屯垦戍边历史使命。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作为战略任务,通过&ldqu;领导干部讲堂&rdqu;、&ldqu;讲读一本书&rdqu;等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并形成长效机制。抓好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城市管理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今后师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在疆内外考察学习5天以上,必须写出考察(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在职自学、集中培训、分批轮训制度,完善督学、评学、述学、考学制度。加强师直党工委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进远程教育进机关进单位,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体系。
3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引导党员深入连队、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开展社会调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每年每名师机关党员干部和师直单位领导干部至少要写出一篇有价值的调研和理论文章,师直党工委要对这些成果适时进行评选。精心组织开展联系连队、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计划地把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下派到社区、连队锻炼,建立并完善党政机关从基层一线逐级遴选干部制度。
4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把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作为推进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以建设一流机关(单位)、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品德、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ldqu;我做一天环卫工人&rdqu;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紧密结合部门(单位)自身实际,突出活动特色,并与党建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统筹考虑,共同推进,一年一个重点。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原则,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审批、设置、撤并程序,做到党组织与部门(单位)同步设立、同步更名、同步撤并,不留工作空白点。重视、支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建设,使其成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发挥作用的坚强核心。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并支持其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2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师直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每届任期两至三年。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任期内调整,应事先征求师直党工委的意见。师直党工委要对新任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师直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机关(单位)特点,深入开展&ldqu;忠实履行使命,为党旗添光彩&rdqu;等活动。全面实行党员承诺制,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党员服务工作,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重视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完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效能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全面实行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等制度。由师直党工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开展师直机关(单位)作风效能群众评议活动,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评选表彰基层满意的机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为基层群众服务。
构建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联系贫困户制度,深入推进部门包连(社区、企业等)、机关与基层互派干部挂职、献爱心送温暖等制度的落实,建立挂钩联系点、联系户档案,使扶贫挂钩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进行。
3坚决整治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整顿机关作风,切实纠正脱离实际、官僚主义、不负责任等不良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懒散庸拖贪力度,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考勤制度,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问题。坚决制止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要把作风整顿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4加强民族团结、兵地团结教育及综合治理工作,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始终把推进民族团结、兵地团结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教育,鼓励师直机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与地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建立健全维护稳定责任制,把维护和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党建工作的硬任务,全面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体系,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创建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深入开展文明部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师直党工委要充分发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服务等作用。
(四)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
坚持和完善学习、组织生活制度。
健全党员干部学习督查、考核制度,明确学习量化标准。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次,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每年参加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6天。丰富和改进师直机关(单位)党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ldqu;三会一课&rdqu;、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ldqu;三会一课&rdqu;,每年累计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2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给党员作形势报告,倡导党员轮流互讲党课。师直党工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监督。
2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拓宽党内民主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氛围。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重点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人财物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师直党工委协助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师直机关(单位)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和选拔使用工作,指导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引导,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各类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进一步健全&ldqu;三谈两述&rdqu;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
(五)切实加强对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
加强师直党工委自身建设。
配齐配强人员,将党务活动经费纳入师财政预算,负责师直事业单位营(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务任免,参与师党委组织部对师机关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工作。建立健全师直党工委工作岗位职责和师直党工委委员会、纪工委委员会会议制度。
2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师直党工委是师党委的派出机构,要集中精力抓好领导管理范围内的师直机关(单位)党的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基础性长远性建设。师机关(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师直党工委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具体实施。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要把加强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纳入师党委重要议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师直党工委一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重要问题。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的调研,及时听取师直党工委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师直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抓好党建工作。要把党的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统筹安排,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师直党工委管理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每年要向师直党工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4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要把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列入师党委目标管理,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依据。每年师直党工委要对机关(单位)党建工作实施考核,师直党工委要加强对师直机关(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检查指导,不断改进督促检查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各级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氛围,为十师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三、203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师直机关(单位)党组织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并通过检查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加强量化考核,师机关党员干部和师直单位领导外出学习考察5天以上须写出考察(调研)报告,每个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开展&ldqu;领导干部讲堂&rdqu;、&ldqu;讲读一本书&rdqu;活动。举办一至两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师直机关(单位)支部书记赴兄弟师考察学习党务工作,选派4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兵团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此外,编撰一本优秀考察(调研)报告论文集,召开一次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研讨会。
(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在师机关开展&ldqu;作风建设年&rdqu;活动。整顿会风文风,严格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继续开展&ldqu;我做一天环卫工人&rdqu;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师机关年轻干部下派社区、连队挂职锻炼工作。加强对师机关扶贫挂钩工作的管理,及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机关干部为基层和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注重效能,开展师直机关(单位)作风效能评议活动,形成制度。
(三)廉政教育,注重实效
强化监督职能,要把党内监督贯穿于师直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与日常教育管理有机结合,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继续学好《廉政准则》,深入开展&ldqu;廉政教育月&rdqu;和&ldqu;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月&rdqu;活动,组织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师直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
(四)创先争优,典型引路
指导师直机关(单位)进一步做好定诺、审诺、践诺、评诺工作。选树身边典型,以典型引路,在建党九十周年之际,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及时进行宣传
(五)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及时选配好师直机关(单位)党组织班子,不留空白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注重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做好师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文明部局创建考核和干部考核。做好师直事业单位营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制定师直党工委委员会、纪工委委员会议制度和师直党工委工作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师机关&ldqu;创六型&rdqu;考核办法,在师机关广泛开展&ldqu;创六型&rdqu;活动。
(六)开展活动,营造氛围
积极组织师直机关(单位)参加&ldqu;xx之夏&rdqu;广场文化活动。举办一次师直机关单位趣味运动会或师直机关(单位)文艺汇演(歌咏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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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06 11: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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