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工业项目工作评估细则


一、项目建设工作(35分)

积极配合做好桃源水电站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按要求参加各种项目协调工作,每缺席一次扣5分。

2村居主职不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协调的,每次扣5分。

3因工作不力,出现阻工闹事等行为,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每次扣5分。

4因协调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等而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5分。

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二、工业企业改制工作(30分)

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出现重大不稳定事件的,每次扣5分。

2积极配合做好固定资产投入工作。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

3及时报送工业年报。月报、季报报送不及时每次扣2分;年报报送不及时扣5分。

4积极配合做好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工作。无招商引资项目的,扣8分;不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

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三、武装民兵工作(35分)

征兵工作。征兵报名及进县站参检人数符合要求,每缺一人次扣5分。

2按要求完成民兵整组工作,并按时上报各类表册,每缺一项扣除2分。

3民兵营建设规范,有牌子,建有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兵役登记,预征对象,退伍军人,民兵应急分队等档册缺一项扣2分;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应急处突,每缺一人次扣5分。

以上分值,扣完为止。

四、实施奖分制

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建设环境优良,事件处置及时、得当,项目建设顺利的,或项目建设得到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肯定的,奖励20分。

2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奖5分;重点工程投资在000万元以上(或用地50亩)的奖0分。

3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全年工作稳定,无群体性事件的,奖5分。

4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应急处突,每超额一人次参加奖5分。征兵工作,每超额完成任务一人次奖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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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06 22: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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