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天元区人民政府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0〕33号)、《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以及《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t;的通知》(株政发〔202〕24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是实际,制订本方案。<株洲市人民政府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t;

一、考核评议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行政执法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考核评议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考核按《株洲市天元区204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标准执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内部考核占80分,其中年终考核占60分,日常考核占20分;外部评议占20分。

&bsp;四、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及时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一次,报送联系人:区政府法制办罗禹靖,电话:28665626),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工作情况,包括统一布置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政府法制宣传调研、行政执法培训发证等重大活动参与情况,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情况,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等情况。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集和统计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日常考核评分。

(二)年终考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先进行自查自评,再由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问、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被考核单位分组进行考核。具体程序为:

各被考核单位总结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向区人民政府提交202年度依法行政报告;

2考核小组查看依法行政有关文件、台帐和其他材料;

3考核小组查阅行政执法卷宗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卷宗。被考核单位提供全年案卷后由考核小组抽选检查;

4考核小组视情况随机提问;

5考核小组结合考核情况反馈意见。

(三)外部评议: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政执法测评点对全区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同时,从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单位中收集相关材料,了解各被考核单位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考核结束后,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外部评议的结果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提出考核意见。

五、考核时间

月5日&dsh;2月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结果运用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在行政机关内部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还应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限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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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7 14: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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