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

县城市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执行)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局推行廉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责分明、流程清晰、制度可行、风险可控的廉政风险防控制约模式,从源头上提高我局反腐倡廉水平和行政管理水平,根据县委办《关于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办发〔200〕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纲领,以防范风险、强化控制、有效管理为目标,以突出重点权力、狠抓重点领域、防控重点环节为关键,以强化监督检查、考评奖惩为保障,从源头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从过程上优化对权力运行的管理监督,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权力内控机制执行,建立起完善的内控机制执行体系、以廉政风险源(点)排查、分析为基础,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干部职工预防风险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完善制度,制定内控机制方案(204年3月24日至4月日)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廉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督察科。各科室要明确一名内控机制执行监督员,使内控机制执行延伸到各个层次、岗位和业务环节,各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要有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

(二)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优化权力运行(204年4月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和“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职、时有限定之期”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职权,优化流程。

(三)坚持上下联动,排查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执行)(204年5月日至7月30日)

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执行)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突出重点岗位,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和民主测评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源(点)。重点排查:

思想道德风险。查找是否无视纪律制度规定,不断发生“小过错”;滥用裁量空间,经常做出有悖常理的建议或决定;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个人分管、经办的重要公务和业务;经常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施加影响;以沉默的方式容忍违纪违法行为或对可疑的现象没有反应;经常出入高档娱乐消费或不健康活动场所,生活行为不检点,群众或家庭成员有反映等。

2制度机制风险。结合管理权限,查找本单位(科室、信息中心、大队、环卫处、海城公司)、本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公务或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3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排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结合单位(各科室、信息中心、大队、环卫处、海城公司)和岗位职责要求,排查本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业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4业务操作风险。结合单位业务特点,查找各类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易发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合理的假设,对业务运行过程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已经发生的案件,进行类比分析,举一反三,查找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廉政风险防控,实行检查评估(204年8月日至2月20日)

局督察科要加强对各类风险源(点)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录入违章记录查询系统,同时督促被检查对象认真整改,并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局督察科要建立风险问题整改再分析制度,从制度设计、防控方式和手段的适宜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此基础上,迎接县纪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估和考核。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反馈给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因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强化内控机制执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有效载体,是提升科学决策、高效执行、内外监督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一项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政策性和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控机制执行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新要求,针对不同阶段的风险重点,定期梳理完善“权力库”、“风险库”。要及时清理、新增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要及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录入“风险信息库”,督促被检查对象认真整改,并综合运用和创新多种控制管理方式,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要通过执行、修订、再执行,不断修订完善权责流程、风险防控相匹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内控机制执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有效载体,是提升科学决策、高效执行、内外监督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一项具有很强系统性、政策性和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把握先机,防患未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减少腐败的发生率,更好地保护干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执行的重要意义,理解支持、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执行)工作。

(三)周密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工作。各单位要制定要求具体、内容详尽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引导单位工作人员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推进内控机制执行活动的必要性,增强参与内控机制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业务特点,梳理现有职权,分析研究权力运行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对策,尽可能运用技术手段予以固化。要分层次开展学教活动,让局系统领导干部都熟悉内控执行机制,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了解内控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四)加强督察考核,务求工作实效。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定期开展内控机制执行自我评估工作,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修复完善、持续改进的能力,局督察科将通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层次、多角度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推动对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各项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自觉防范风险意识,树立好城管系统的社会形象。


(编辑:琛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4-14 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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