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

突出“四化”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当前,专员办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一要思想教育到位。坚持全员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既要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中央和财政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又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对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在理念上实现“被监督”向“要监督”转变。同时,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加强对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舆论宣传到位。积极营造勤政廉政氛围,加大中央精神、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在全办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机关廉政风尚。同时,在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等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时段,加大警示提醒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要职责落实到位。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强化专员办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加强职责分工和督促检查,加大廉政回访和责任追究力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二、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建议对干部人数30人以上的专员办,设立“监察室”并配备一名副处级专职干部;对30人以下的专员办,在机关党委中明确一名兼职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是完善全程监督机制。强化对专员办廉政风险易发领域和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实行专员办业务工作特别是监督检查、重大审核审批事项纪检组长会签制,并要求纪检干部同步参与检查工作情况汇报、行政处理处罚、人事任免、重大经费开支等工作,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与制约职责。

三是强化工作联动机制。实行处室纪检联络员制度,各处室推荐一名党性强、作风正的处级党员为纪检联络员。实行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同时,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防范,及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发挥处室、支部的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办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203-207年工作规划》,联系专员办实际,认真研究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既认真抓好责任分解,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又坚持强化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认真执行江苏专员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9条、专员办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干部轮岗、处室AB岗、办公设施分配使用管理、公有住房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处室综合目标考核、审核审批事项动态督办、核查工作规则等业务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督办与问责,加大公开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和不执行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廉政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执行,落实公务卡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交流住房管理。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规范各项开支的审批和审查,严格各项活动的规模和开支标准,不追求排场和各类迎来送往,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进一步硬化监督制约

一是加大政务党务公开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内公开力度,对资产、财务、人事等方面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均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并在办公平台的“通知公告”、“学习园地”等栏目,及时公开办内人事、党务、业务等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自觉接受全办干部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大对外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个例”的原则,及时对外公开办事流程和工作要求,既有力保障社会公众和监管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促进财政监管服务效能的提升,增强干部勤政廉政自觉性。同时,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严格信访接待办理制度和案件查处。

二是加强外部检查监控。严格执行监督检查“三公开”制度,主动向被查单位公开检查依据与目的、向检查组反映相关情况及对检查组实施监督的举报投诉方式,并将“三公开”纸质公告张贴在被查单位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或将电子版公告在其内部网络进行公开。同时,明确外出检查超过5天、党员3人以上的检查组,一律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江苏专员办财政检查全程动态监管办法》、《江苏专员办审核审批事项动态督办办法》,加强对监督检查和审核审批的全程控制、动态管理。

三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制度建设中的“盲点”。严格执行审核审批事项“经办人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办领导终审”三级审批制度,财政监督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和处室工作AB岗制,规范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和日常监督管理,有效发挥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深化廉政回访成效,采取设立举报投诉专线,聘请“作风监督员”,现场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实现全过程监督、全方位覆盖。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表率意识和法治意识,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接受上级纪检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地方纪检部门的交流沟通,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素质。

(编辑:圆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30 13: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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