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工会维权之我见

近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非公经济组织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超过XX万家,占企业总数近XX%,绝大多数职工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非公有制经济总量约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XX%以上。然而,相对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说,工会组织的建立和运转以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相对落后。近年来随着富士康本田等事件的发生,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虽然媒体、地方政府、立法部门等都投入了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规范保障和呼吁,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但由于我国非公企业的主体是农民工和低技能人群,在合法维权工程中处于相对较弱地位,无法和行政方开展平等谈判,同时由于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地位和作用较为尴尬和严峻,表现最突出的是在经济上对政府的依赖以及实际操作中对企业管理方的依附,和法律上的个别法律条文模糊和配套法规政策不到位,这使得工会在开展工作中受到政府或企业行政的控制和制约,在相当程度上依附于政府和企业行政。工会的依附地位,也直接导致了发生劳资纠纷时工会往往偏向行政的利益,难于真正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


一、非公企业职工现状


、非公企业普通职员收入相对较低,而且年增长也较缓慢,与各级管理层差距每年都在拉大,同时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普通员工的收入是计件制,收入无保障,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员工的收入。同时由于企业完全掌握着收入分配的权力,员工一没发言权,二没决定权,在目前的形势下,员工的收入多少和去留直接由企业行政方单方决定,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本无从谈起。


2、社会保障不规范。一些非公企业职工除了工资等,社会保险参基本不参加。部分非公企业参保人员仅限于企业管理人员、股东等人员,一线劳动者参保率较低。同时对于除名解聘的员工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偿。同时为了控制员工的流动,很多企业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尽量延迟,以达到控制员工按时回本企业上班的目的。


3、非公企业员工劳动超时现象比较严重。很多企业虽然名义上确定了劳动定额,但相当比例的职工在8小时内根本完不成任务,为了完成所谓的基本任务可以换取微薄的基本工资,只得无偿或者抵偿的加班加点以完成所谓的基本工资。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乱收取名目多样的押金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4、部分非公企业为了转嫁风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企业这样做可以把经济纠纷的主体转嫁到劳务公司,这样就把企业与员工的潜在风险完全转移了。这也是目前社会上很多企业包括国企、机关等的一种通行做法。

5、非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对较差,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重受到威胁。相当部分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追求超额利润,千方百计的降低投入,让工人在恶劣的工作条件下进行生产,严重危害了员工的身体健康。


6、劳动合同不规范。部分非公企业招收职工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如何确定完全由企业主掌握。相当的企业虽然签订了内容详细的劳动合同,但只是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不但基本不按合同规定执行,而且职工一般都不知道合同条款或者根本拿不到合同。有的企业甚至干脆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针对目前的社会现状和非公企业的员工实际生存情况,我们工会工作者应该怎样面对,如何更好的解决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从加强维权机制着手,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


个人认为非公企业工会在开展职工维权工作方面存在着较大困难:一是社会各界对工会缺乏足够的认识。企业改制后,其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已发生重大变化,非公企业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工会只是一个摆设,工会干部真正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很大难度。二是没有一套健全的维权机制。作为省市级工会开展维权工作有很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但到街道、企业一级工会开展维权工作就有很多制约因素,如企业工会干部都是身兼多职,主要精力不在工会上,各项工作机制不可能很规范和完善,没有行政方的支持等。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工会同志一要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为依据,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为根本,以协调劳动关系为核心,以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基调,以实现“劳资双赢”、共同发展为目的,明确规定职代会职权,保证职代会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健全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的集体合同机制。企业工会应该重视解决推行集体合同工作中存在的平等协商不到位、协议内容履行不到位、企业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仍然得不到增长等突出问题。上级工会要每年依法组织行政、工会、劳动等部门,按照集体合同条款逐条对照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力和执行力。三是建立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的帮扶救助机制,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企业工会应建立一套切合企业实际的完善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完善困难职工资金帮扶制度等等,有条件的企业应该建立送温暖基金、助学基金等,要争取党政支持,拓宽帮扶途径,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二、从长效维权工作方式来看,要认真把握维权工作的大局和思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从长远眼光看,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尤其是工会要有执法权,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对非公企业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要从理论上、政策上、方法上给予帮助,采用定期加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企业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改善方面的工作进行定期严格检查,同时要加强对违反《劳动法》的企业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工会要创新管理体制。在非公企业工会要试点实行工会接受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上级工会领导为主的体制。由上级工会选派或组织企业民主选举的工会干部,由上级工会对其直接管理,其工资由上级工会经费中列支,避免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中受企业行政的干扰,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更具主动性。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借鉴全国各地社会化维权模式先进经验,构筑职工维权社会化平台。针对目前非公企业工会维权工作力度不强的情况,各级工会加强与劳动人事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积极化解矛盾,协调劳动关系;当有案件和纠纷发生,工会积极参与调查取证,同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联合,提高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积极探索适合非公企业工会维权的工作机制。


三、认真把握现阶段工会工作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工会影响力

要做好维权工作,企业工会必须抓住企业现阶段工会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从企业方、工会方和职工方三方来剖析维权工作的特性及其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遵循企业和职工利益双赢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促使工会维权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效果。从企业劳动关系方面来看: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企业的用工制度、工资报酬等都非常灵活多样,企业招工的自主性、利益分配的多样性、一线职工的流动性、干部队伍的兼职性使企业的劳动关系呈现复杂性。灵活的用工制度使得企业职工队伍相对较为松散,企业与职工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对职工的约束力不大,有特殊技能的职工选择余地较大,对企业的保障力不够;多样化的工资分配方式使得企业管理层工资报酬与职工层工资报酬差距太大,职工最低工作、计件工资及其不合理,管理层和业主隐形收入较多,职工想方设法想流动到企业效益较好、劳动强度较低的企业,部分企业成了新职工的培训基地;部分非公企业安全劳动条件较差,使得职工的安全隐患不断,发生事故后又责任不清、处理相对简单,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同时社会保障的不完善,使得非公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非常低下,以上各类情况,随时会引发各种矛盾冲突。这就要求我们工会工作者在非公企业工会开展维权工作中,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维权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正确把握职工维权工作的重点,正确运用解决问题的方法,有针对性的开展维权工作,真正实现企职双赢。

(编辑:果宝)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04 21: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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