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经验做法

近年来,县院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立办案件3件5人,积极服务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美丽岐山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开展联合行动,严查破坏耕地渎职犯罪。该院针对乱占耕地,导致基本农田上山下河、土地行政执法难等问题,与县国土局联合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活动,于2013年查处了该县五丈原社区土管所原所长唐仁杰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30余亩基本农田受到严重破坏,导致二次发生泥石流,威胁村民安全的玩忽职守案;于2014年查处了该社区经济发展办主任高安平,不履行职责,致使无证占用耕地的黑砖窑连续2年发生2次亡人事故的玩忽职守案,法院对高安平作出有罪判决。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国土局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6件,移交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3件,关停违法破坏耕地黑砖窑7家,复垦土地400余亩。撰写的《我县土地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情况分析》调查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督促公安、安监、环保、国土等部门依法关停石灰窑15个。  二、配合矿山整治,严查破坏林地、环境、矿产渎职犯罪。岐山千山山脉和秦岭北麓石灰岩和建筑用石头矿蕴藏丰富,由乡镇企业转型而来的采石场多达15家,长期零散、无序开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21 16: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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