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档案管理规范化晋升省特级标准经验汇报

2015年我院确定申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评估。一年多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区档案局和省、市院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院严格按照省特级标准要求,大力抓好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业务建设,并于2016年底顺利通过省档案局评估检查,获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现将我院开展档案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档案管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化到规范化的过程,1996年、2013年我院档案工作两次通过省一级评估,2016年通过省特级评估。长期以来,我院始终把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对档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依照《档案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坚持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加大档案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科学保管各类档案,做到了档案管理与业务发展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  目前,我院有档案管理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5人。档案用房面积160m2,其中:库房面积120m2,办公用房20m2,阅览用房20m2。配备档案管理设备10台,其中:除湿机2台,空调机2台,空气消毒器1台,电脑3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现有各类档案19933卷(件、张、盘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23 14: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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