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婚姻登记经验交流

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需要有较为稳定的经济基础、较为牢固的夫妻感情、各司其职的角色扮演,处理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邻里关系等,和谐婚姻家庭需要依靠家庭成员共同努力。

美国家庭科学专家约翰•迪凡教授认为家庭幸福有六大要素:共享美好时光、彼此欣赏与关爱、成功处理家庭危机、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积极沟通、培养共同的爱好。和谐婚姻家庭应该是一个系统,包含三个层次的和谐,即在婚姻家庭领域中婚姻家庭人的身心和谐、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的和谐以及婚姻家庭人与社会的和谐。婚姻登记工作在构建和谐婚姻家庭中起着基础、引导、促进、保障作用。

依法登记建立和谐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是建立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这一婚姻登记要件,更加注重当事人个人意愿,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对婚姻登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一方面对相关证件的审查要更趋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程序,认真履行审查相关证件、询问当事人婚姻、亲属情况、告知婚姻权利义务责任,防止弄虚作假;另一方面着力强化婚姻登记员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完善录用和教育培训机制,实现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开展婚姻登记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使婚姻登记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保证实现“零差错”,确保当事人取得的结婚证、离婚证合法有效,杜绝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好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一关。

宣传引导保障和谐婚姻家庭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是引导当事人确立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必要环节。婚姻登记机关是每对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场所,通过这一平台,加强当事人建立健康、合法、和谐婚姻关系的宣传和引导。广泛深入宣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引导公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宣传质询角,将婚姻登记环节作为婚前宣传咨询的重要关口,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宣传咨询指导,在宣传架上摆放婚姻法律法规等相关资料、婚姻登记告知书、婚前健康检查和优生优育的科普知识等宣传册,供前来登记的当事人自由取阅;开设婚前教育课,为当事人提供婚姻政策法规、婚姻卫生保健、婚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优生优育、婆媳相处等婚姻家庭生活知识和技巧。同时,推出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在神圣的国徽下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对当事人进行家庭美德教育,强化婚姻责任,树立社会婚俗新风。

合理劝解稳定和谐婚姻家庭关系

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合理的劝解疏导是化解夫妻矛盾、稳定婚姻关系的重要手段。结婚、离婚都需要讲情感、讲理智,一时一事的感情用事,都可能使当事人后悔不迭。针对近年来离婚登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人性化服务,设立婚姻咨询室,从当事人的情感和愿望出发,因人而异,由社会工作师、心里咨询师免费为当事人进行适度规劝和心理疏导。对一时冲动的离婚者,启发引导当事人要理智,给予必要的劝导,避免当事人草率离婚;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经过理智思考不愿再维持婚姻关系的,给予及时办理离婚登记;对有怨恨的离婚者,给予必要的心理疏导,教育当事人化解怨恨,好合好散。

深化服务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服务时婚姻登记工作的有效延伸,做好婚姻登记工作要实现从“小管理”到“大服务”转变。拓展婚姻服务领域,配合计生、卫生等部门开展免费婚前体检,提供优生优育、卫生保健等婚姻指导;优化婚姻登记环境,装饰婚姻登记场所,改善服务设施,使婚姻登记机关宽敞、整洁、温馨、庄重、喜庆;完善婚姻服务举措,实行预约登记、延时登记、节假日登记等便民服务措施,特别对有纪念意义的结婚登记高峰日,启动预约、疏导措施,减少当事人的等候时间,全天候为当事人服务,使每对新人都能如愿以偿;实行婚姻登记、婚姻服务分离,开展优质快捷、便民利民的“一条龙”婚姻系列服务,从多方面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7 13: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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