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材料

  坚持“四重”引导 民族团结进步              XX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与粤赣两省接壤,素有“鸡鸣三省,水注三江”之称。全县辖19个乡镇,总人口40万,其中有5个少数民族乡镇、17个散居民族村,有瑶、畲等26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6 8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7%,是郴州市少数民族人口、少数民族乡村最多的县。多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重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始终将宣传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广播电视、学习培训、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培训宣传。把《湖南省散居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政策的学习,列入县委、县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民普法必学内容。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列入县委党校主体培训班授课内容,在干部培训中进行教育。二是活动宣传。每年九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8 17: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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