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纪实

XX位于广西中南部,是南宁市辖县,县城距南宁市区 32公里 ,县域面积3378平方公里,辖13个镇、218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69万人,其中壮族人口占86%。XX县是壮族的发源地之一,壮民族文化源远流长,中国壮语以XX方言为标准音,被誉为中国壮乡,史有首善之县之称,连续十一届入选中国西部县域经济百强县,连续七年获得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三次被评为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获中国歌圩文化之乡美誉。2014年荣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县。  2013年南宁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以来,XX民族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期以来,XX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落实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一是成立了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工作领导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29 20:52:09
上一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工作经验材料
下一篇:市教育局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纪实
网友评论《某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纪实》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