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意识形态暨文化建设推进会发言材料和交流材料(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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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意识形态暨文化建设推进会发言材料和交流材料(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舆论管控,传导责任压力,注重问题整改,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好“方向盘”,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执法办案、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推进法院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司法公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狠抓理论学习。始终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把意识形态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对于“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敢于亮明底线,予以严厉批驳,进行坚决抵制,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围绕把握正确方向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加强网上舆论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管理七个方面认真履责。强化苗头性问题的监测和管控,不断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确保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二、织好“防护网”,强化问题整改。打牢思想基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做好“学”“做”“改”三个环节,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开展清理整治。按照《关于全面清理涉及周永康报道及讲话的通知》要求,组织全省法院彻查近几年涉及周永康相关纸质及电子版文件、报纸、书籍等,对涉及相关内容的文件进行登记和销毁,全面肃清周永康流毒。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了《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官方微博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措施,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法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强化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网上舆论引导,共同维护全省法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三、筑牢“主阵地”,加强舆论管控。加强阵地建设。深刻把握“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规律,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需求,以加强和巩固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平台和新型媒体“三大阵地”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展宣传舆论渠道,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适应大众从移动通讯获取信息的需要,组织完成了三级法院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网易客户端和腾讯企鹅等四大客户端集体入驻信息采集工作。突出舆情监测。始终将舆情监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坚持每日全网收集舆情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批转。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强化对全省法院新闻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讲好青海法治故事,传播青海法治声音。依托全国法院涉法涉诉舆情监测系统,加强对案件事件的全面评估筛查,对存在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坚决杜绝影响社会面稳控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公共舆论事件发生。强化网络安全。巩固网络阵地,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搭建良好互动平台,全面反映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执法办案、司法改革等方面工作动态,以实际行动筑牢“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防火墙”。今年以来,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各类正面宣传信息80余条,被各级媒体采用30余篇,未出现过网络舆论安全问题。
四、用好“指挥棒”,传导责任压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院级领导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院长统一领导、分管院领导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全院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方位了解掌握干警思想状况、工作状态、办案情况;选优配强思想政治工作力量,明确专门人员从事意识形态工作,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今年6月份组成专项督查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各中级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考核,以《实施方案》为依据,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列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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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0-19 1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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