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第一公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供大家参考。

篇一

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我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学习,深刻认识到必须把增强看齐意识作为首要的政治要求,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州委保持高度一致、与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领会把握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用党的理论武装前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取得实效,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刻认识增强看齐意识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提出的看齐意识,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也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提出的现实要求。945年,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同志鲜明提出了“看齐”思想,他说:“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间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通过“看齐”,消弭了党内思想分歧,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面对改革发展的严峻形势,面对党内出现的对党的纪律规矩、方针政策和改革决策部署理解不透、执行不力等思想“不整齐”、行动“不整齐”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和多个公开场合上强调提出了“强化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的要求,号召全党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始终与党中央保持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坚定不移地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宏伟目标阔步迈进。当前,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党中央在全党上下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的思想,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全体党员干部向党中央看齐的一次生动实践,必将推动全党上下思想行动的高度统一,凝聚成推动跨越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

二、切实提高增强看齐意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增强看齐意识,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小事,是事关政治方向的大事;不是一般的品行要求,是党性要求。党员干部应把增强看齐意识作为终身课题,贯穿于学习工作生活的始终。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锻炼,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章党规党纪看齐。

(一)在思想上看齐,做到坚定信念。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看齐首先是思想上看齐。思想上看不齐,“总开关”拧不紧,认识上就会出偏差,行为上就会越界。思想上看齐取决于理论上的高度清醒。党员干部要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贯通起来,特别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握精髓要义,深刻领会讲话精神,领会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论述,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意识、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三个自信”,让思想跟得上党中央要求,跟得上时代前进步伐。思想上看齐取决于对党的绝对忠诚。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点。孔子推崇“言而有信”,把说话算数、求真务实看成立身行事的根本;我们的入党誓词中,就有“对党忠诚,永不叛党”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对党忠诚要增强对党的信赖,坚定对党的信念,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切实增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在政治上看齐,做到坚定不移。在政治上看齐,是大是大非问题。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坚持在政治上向党中央看齐,一切听从党中央的指挥,一切服从党中央的安排,遵循党的政治路线,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做到在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面前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上看齐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每一名党员,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第一职责,坚决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从一言一行一事做起,中央要求干什么就坚决干什么,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权威。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形成以上率下,层层看齐的良好格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政治上看齐要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既为党员干部看齐划出了底线,也树立了看齐高标准。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遵守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用规矩纪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贯穿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始终,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坚持不懈地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思潮,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政治上看齐要坚决维护党内团结。要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服从党组决定,维护党组权威,维护班子团结。要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好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让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在行动上看齐,做到担当奉献。增强看齐意识的最终落脚点,就是全党在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行动上看齐要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制定的,是全党全国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基本依据,代表全党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看齐,向州委八届九次全会和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看齐,严肃认真,不打折扣地坚决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定决议,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大工作中,落实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全过程;主动把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全州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把本职工作同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行动上看齐要强化敢于担当。正确处理好公与私、苦与乐、得与失的关系,自觉克服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思想行为,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把心思全部用在工作上,把精力全部用服务文山发展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以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先辈为榜样,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勤政为民,努力为群众、代表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当好群众和代表和联络员、勤务员。

篇二

按照州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我于近期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等相关书目。通过认真的学习、深入的思考,围绕本次集中学习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现我就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法治思维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一论断明确提出了“法治思维”概念,强调了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意义。第一,运用法治思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科学论断是我们党在经历较长时期曲折探索之后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依靠人治、依靠政策、依靠群众运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基本方式有其合理性,并且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实践证明,抛开法治,实行人治、策治、群治,负面影响很大。“文化大革命”就是人治和群众运动造成极大危害的典型例证。经过改革开放后30余年的艰辛探索,我们党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法治才“靠得住”,并最终把法治确定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优越性首先在于它能够保持党的执政理念、执政路线、执政方针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次是随着革命时代的过去,国家治理已经由个人权威向体制推动发展转变,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我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法治的优越性还在于,宪法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作为终极力量保证实施的,它能够克服政策、道德等社会规范体系的局限性。正是基于对历史的总结反思,对现实的认真分析思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第二,运用法治思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很多方面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参照或借鉴,需要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摸索前进。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提出了要“摸着石头过河”,先探索实践,再建章立制,法制建设也遵循“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这种思路和模式符合我国特定时期的国情。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这种单一的“摸着石头过河”方式日益显现出弊端和不足。同时,随着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形成框架体系,许多重要方面已有成熟的理论和制度。我们有条件也有必要从以“摸着石头过河”为主的模式发展到“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的模式。当前,我国进入改革的关键期。在此背景下,加强法治的“顶层设计”,以法治来聚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要素,推动、保障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面实现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更显必要和迫切。因此,新形势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把法治作为最适合最可靠的理念和方式运用到改革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寻求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目标,设计改革的路径方式,规范改革的措施,保障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充分体现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的精神。第三,运用法治思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发展方向。204年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又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了新的阐释。一方面,明确了不能离开“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而毫无目标地谈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另一方面,强调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难看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最重要的内涵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国家各项工作”必然涵盖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而“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也必然体现为“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所以说,“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的必要条件。而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必然要求发挥“法治思维”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全面把握法治思维的主要内容。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我认为,法治思维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宪法至上。宪法至上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政治宣言、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安邦福民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保证。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同时,要始终警惕任何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图谋,与西方“宪政”等思潮划清界限,做到改革不改方向、变革不变颜色,防止堕入“西化分化”的陷阱。二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的真谛在于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法治的根本宗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纵观法治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法治是为适应人权和权利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着人权和权利需要的扩展而演进,世界上第一个成文宪法文本就是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其后各国的宪法文本大多数也是以人权和公民权利为核心。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我国现行宪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章节中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这些权利得到宪法法律的确认。而且我国还加入了20多项国际人权公约,为权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意蕴,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法律总是意味着某种公平。公平正义是法的内在要求,反映、保障和维护公平正义是法的核心功能,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公平正义是法治思维的轴心。党的十八大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既提出了社会公平的基本问题,也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向和思路。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四是和平理性。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法律是定分止争的实践理性。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当代,法学家们大多把理性作为法律精神,把理性作为解释法律概念和法律观的关键词。法治更是一个内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正义、效益等理性要素的综合观念。法治思维必然是一种理性思维。理性是与非理性和超理性相对的,理性精神也就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古以来,人治依赖愚昧、愚忠、无知、迷信等非理性因素来支持,法治则需要理性精神的支持。以理性精神审视人性,必然提醒我们正视这样的基本事实,人性是脆弱的、有缺陷的,即使是伟大的人物,他的认识和理解也会出现偏差以至陷于成见,他的行为也可能失却理智,而被情绪所左右。“文化大革命”期间之所以出现民主全面崩溃、法制荡然无存的局面,是与极少数不怀好意的人发动“造神运动”、鼓动对领袖人物的迷信、盲从和愚忠密不可分的。理性的法治思维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情感、舆论的关系,不能用伦理代替法理、用舆论干扰以至冲击法律的执行和适用。五是严格执法。坚持严格执法既要依法执政,也要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执政。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全党全社会的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不仅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也阐明了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高度统一。其次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他还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六是程序正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程序思维和程序方法,在某种意义上,法治就是程序之治,依法办事就是依照程序办事。在现代社会,程序法(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选举程序等)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的遵守执行,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司法公正、诉讼民主、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在程序问题上,必须破除很多误区,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我们不赞成“程序优先”和“程序正义优先”的提法,但是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以及“程序虚无主义”的影响曾经非常严重,所以有必要强调程序的重要性和前提性。程序不仅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更是防止、限制行政权和司法权被滥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并提供救济途径的重要机制。重视程序的价值,维护程序正义是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要切实维护正当程序的严肃性,必须加强对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的监督、纠正、责任追究力度。

三、切实抓好法治思维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目标。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理当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争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用法治思维统领人大工作。一是带头学法用法,争做法治的自觉遵守者。人大是法律的缔造者,也是法律的守护神。这就需要人大党员干部顺应时代要求,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真正把法治意识贯穿于工作实践中,体现在行权履职的全过程,努力做一名法治型干部。要带头学法,做知法懂法的模范。把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当作立身之本,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学习和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运用,使法律学习经常化、制度化,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带头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自觉用法律规范言行。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严格遵守宪法、法律

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第2页

和党的纪律,绝不超越法律范围,不以权谋私,不越雷池半步。要带头用法,做依法办事的模范。人大党员干部要习惯于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落实问题,让法治精神根植于心中,时时处处遵从法律,养成依靠法律出思路、从法律中找办法、在依法办事中出实效的行为习惯。同时要坚持依法用权,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二是严格依法履职,争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宪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张德江委员长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负有重要使命。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积极履职、创新作为,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己任。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要抓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积极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质询、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监督形式,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法制的范围内有序运行,各类矛盾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解决,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弘扬法治思维,争做法治的积极践行者。新时期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大工作者要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主动作为,争做法治的积极践行者。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思考人大工作。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推进科学决策,促进“一府两院”在制定发展战略、实行发展政策、采取发展措施时,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对本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切实珍惜民力的科学决策机制。要在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中谋划人大工作。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最直接的问题作为监督切入点。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渠道,从人大代表关注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焦点等方面进行收集、提炼,力求使监督内容更加符合实际,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要通过法定的监督方式推动工作的落实,依法促进“一府两院”及社会各方面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在依法履职、创新作为中推进人大工作。州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变固定思维为多变思维,变滞后思维为超前思维,创造和运用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不断在创新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让法治思维成为人大工作新常态。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6-27 20:23:55
上一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
下一篇:医院新党员七一座谈会发言稿
网友评论《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