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广告行为排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本着&ldqu;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集中清理、形成机制&rdqu;的原则,通过排查清理活动,清除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净化广告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金融经济社会秩序。

二、组织保障

县成立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此次排查清理工作。由县金融办主任李志彬任组长,县宣传部、县政法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住建局、县农工委、县农办、县发改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工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主要承担协调、督办任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政府也要参照县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排查清理活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报送县金融办。

三、任务分工

此次排查清理的范围是,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制作、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遵循&ldqu;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具有广告审查权,谁把关&rdqu;的原则。责任分工:

(一)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县工商局、县银监办、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二)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捷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县银监办)

(三)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卷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县发改局)

(四)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县商务局)

(五)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县住建局)

(六)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县农工委、县农牧局、县林业局)

(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县农工委、县农牧局、县农办)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论坛、博客、门户网站等的监管,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查处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各通讯公司开展手机短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活动;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发布、传播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县金融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排查清理活动。

四、活动步骤

排查清理活动按照&ldqu;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同时推进&rdqu;的原则实施,从203年8月日开始,到0月3日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日&dsh;8月5日)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系统的排查清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根据方案安排和任务分工,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出系统内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排查清理措施并督导落实。

各乡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报县金融办备案。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部署、各乡镇政府制定的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县金融办。

(二)排查清理阶段(8月6日&dsh;9月30日)

各乡镇政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排查清理方向和重点。在工作中,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拉网排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集中整治和专项查处相结合,依法查处制作、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行为,使辖区内、监管领域内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得到遏制、消除。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90号),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严把广告审查关口,从源头上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制作、发布、传播;对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删除,并对其制作者、发布者、传播者依法处理;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解析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组织查处。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口督导,提升、检验全系统的执行力、战斗力、创造力,确保工作到位,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督导整改阶段(0月日&dsh;0月5日)

各乡镇政府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前期排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写出活动总结。内容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相关的建议等。对于没有行动、没有措施、没有效果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见效;对于需要部门联合采取排查清理措施的,由县领导小组协调、组织。

(四)总结评估阶段(0月6日&dsh;0月3日)

各乡镇政府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和系统内排查清理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于0月26日前向县金融办提交总结报告(附排查清理成果),县金融办汇总整理后分别报市、县政府。

(五)建章立制阶段(9月日&dsh;0月3日)

针对此次排查清理活动发现的问题,各乡镇政府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制定辖区内和系统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综合治理。暂行办法于0月26日前向县金融办备案。

五、有关事宜

(一)这次排查清理活动结束后,由县金融办通报各乡镇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二)这次排查清理活动,纳入县政府今年对各乡镇政府综合治理考评范围。

以上这篇非法集资广告行为排查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5:22:04
上一篇:污染减排工作汇报
下一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
网友评论《非法集资广告行为排查报告》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