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报告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县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持经济金融正常秩序出发,坚持打击处置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摸清辖内非法集资活动种类、非法集资风险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发生非法集资案件的动向和苗头,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范围

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房地产中介及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

2股权投资、电子商务、融资及非融资租赁、高科技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学校等组织;

4第三方支付、网络借款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

5本地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企业在本地所设立分支机构。

三、排查重点

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业务;

2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3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收集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4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帐外账户。

四、责任分工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负总责,要按照&ldqu;一线把关&rdqu;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要求,全面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风险排查。各涉及乡镇要全力配合各行业(监)管部门在本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非法集资信访稳控工作。

县金融办负责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2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

3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对各类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

4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对房地产中介公司向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风险清理排查;

5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对电子商务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6县农工委负责组织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活动进行风险排查;

7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对高科技开发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8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民办高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9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

0邯郸银监分局大名监管办负责融资租赁机构风险排查,督促银行金融机构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贷款管理,严禁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县公安局负责对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责任部门对本次排查活动要高度重视,制定出本行业、本系统排查方案,抽调精干力量,保障人员经费,明确责任到人,推进排查活动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全力配合活动开展,及时公布公安、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提供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有关责任部门务必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政治敏感性推进此项工作。凡是因本次活动排查不力,底数不清,隐患化解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三)认真排查梳理。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深入一线进行认真彻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其经营状况,是否依法合规,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放贷行为。对摸排对象逐一建立台账,统计造册,分类汇总。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摸排、梳理归类,做到摸清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化解风险隐患。

(四)及时处置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要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予以分类处置,如发现重大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要及时填报《涉嫌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情况统计表》,并及时向县领导报告,确保风险隐患妥善处置。

(五)把握时限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次活动截止5月底结束,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此项工作。各有关责任部门对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经本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务必于5月25日前报至县处非办(金融办),由县处非办汇总后按时向市处非办反馈有关情况。


&bsp;
















204年河北省涉嫌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处置情况统计表&bsp;&bsp;











&bsp;















填报单位: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单位:万元、人、次、%&bsp;、件











&bsp;















序号
















集资项目名称
















集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所属行业
















集资方式
















集资金额※
















参与集资人数※
















涉及地区
















发案时间
















发现渠道
















司法处置※
















结案※
















善后及维稳











&bsp;















公安受理
















公安立案
















立案罪名
















侦查
















起诉
















审判
















认定罪名
















获刑人数
















司法审结
















集资款清退完毕
















返还比例%
















群体性事件※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bsp;















负责人:
















填表人:
















&bsp;联系电话:
















年&bsp;&bsp;&bsp;月&bsp;&bsp;&bsp;日











&bsp;















注:、集资项目名称指行政受理或公安受理、立案的案件名称。2、所属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行业分类标准填写(参见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sttsv/tbz/,具体填写大类和中类,如农业种植)。3、集资方式可以表3的具体形式为参考,不在列举之列的,可据情况具体描述。4、集资金额和参与集资人数为累计集资额和累计人数。5、涉及地区需明确填写涉及本省或外省的某地(市)、县(市)。6、发现渠道指自查发现(由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公安机关发现和举报发现(由受害人或案外人举报、报案、控告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需具体填写。7、行政受理指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各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接受和审查的案件。8、行政处理指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各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处理而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9、公安受理指公安机关直接接受和审查的案件。0、审判指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终审)程序,需具体填写。、行政处理、司法处置环节项目,除立案罪名、审判、认定罪名(法院裁定罪名)、获刑人数项需填写具体名称、程序和人数外,其他符合项打&ldqu;&rd;&rdqu;。同时,个案已经完结的程序项目需全部填报,逐项打&ldqu;&rd;&rdqu;。2、司法审结指终审结束。符合此项,打&ldqu;&rd;&rdqu;。3、集资款清退完毕指按照一定原则和比例,将集资款返还集资参与人。符合此项,打&ldqu;&rd;&rdqu;。4、返还比例是指返还集资本金的百分比数据。5、群体性事件界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号)的有关规定,只需填写次数。6、&ldqu;※&rdqu;项目需同时填报合计总数,&ldqu;&rd;&rdqu;汇总时以累加数字填报。








以上这篇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26 21:20:46
上一篇:发改局局长会议报告
下一篇:2014秋季开学自查报告
网友评论《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报告》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