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工作汇报


202年,是&ldqu;十二五&rdqu;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巩固&ldqu;十二五&rdqu;良好发展势头,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抓住总量控制、改善质量、防范风险、确保安全的工作重点,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促进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圆满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任务目标,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热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科学发展提供动力,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在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下,圆满完成污染减排重点治理工程任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削减任务目标;主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稳定保持在320天以上;滏阳河、支漳河等主要河渠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00%;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保后督察工作,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生态宜居环境,为加快建设邯郸东部次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点

围绕全年任务目标,大力抓好污染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环境准入把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建设与保护五项重点工作。

(一)毫不松懈地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坚持实行总量和工程项目&ldqu;双目标&rdqu;控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将总量削减目标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圆满完成20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对减排目标和治理工程逐项分析,拉出单子,加大投入,倒排进度,压死责任,充分运用领导分包、强化督导、争跑治理项目资金等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治理进度,重点抓好中医院废水治理工程,争取提前完工。积极谋划一批烟(粉)尘治理项目,切实搞好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工作,同时,继续下力抓好燃煤锅浴炉综合整治,实现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2、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升级改造。将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作为监督重点,202年6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进一步扩大收水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强化污泥监督管理,确保污泥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最大可能地发挥减排效应,为全县&ldqu;十二五&rdqu;污染减排做出积极贡献。二是加快四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做好前期工作,5月底前开工建设,203年0月底前投入运行。三是大力推动垃圾填埋厂建设。6月底前,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工,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渗滤液处理设施保持稳定达标运行,确保年底前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四是强化环境监控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硬件建设,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水平;环境监测站在保持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快升级改造步伐,按照国家标准,开展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县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县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保持正常运行,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可靠的科学、技术保障。

3、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在保持畜牧业健康发展势头的情况下,继续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全县347家规模化养殖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对禁养区内违法养殖场集中予以取缔,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4、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深入贯彻落实《邯郸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6月份启用机动车尾气检测,狠抓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

(二)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谋划一批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污染减排、清洁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投资计划。突出抓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应予关闭取缔的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企业,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实施断电断水。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现污染物的全过程控制。

(三)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ldqu;两高一资&rdqu;项目,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和污染严重的项目,不予环评审批,强化&ldqu;三同时&rdqu;管理,严防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轻验收、不验收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现象发生。对未经验收的企业,按照注销一批、验收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查处一批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加大规划环评执行力度,推动产业入园进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优化工业布局,实现污染源集中控制。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或产业聚集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生产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强化水环境治理。对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分门别类认真加以纠正,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彻底取缔到位,从源头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辖区主要河渠跨界断面水质监管,确保达到上级监测考核目标要求,保证生态水网安全,全年不发生主要河渠水质超标现象和被上级扣缴生态补偿金现象。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威胁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00%。

2、防范环境风险。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重污染小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实现全过程控制。建立和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危险评估制度,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信工程辐射环境管理,全方位防范环境风险。

3、做好环境应急和信访工作。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

(五)搞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围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新要求,重点抓好生态县、环境优美城镇、生态村等创建,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统筹改善城乡环境。

、继续深入推进生态县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曲周生态县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计划。

2、积极开展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已编制环境规划的乡镇要在年底前达到省级环境优美城镇标准,并通过上级验收。

3、加大农村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各乡镇及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深化&ldqu;以奖促治&rdqu;和&ldqu;以奖代补&rdqu;政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把水源上游、周边地区作为整治重点,谋划项目和工程,明确治理内容,确定治理标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通过对区域连片环境整治,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到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4、继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解决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县环保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合办公、案件移交等制度,真正形成&ldqu;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群众广泛参与&rdqu;的大环保格局,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要加大环保考核奖惩力度,把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整体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综合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完成任务好,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不履行环保责任,完不成年度任务和发生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一票否决,造成严重环境问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问责等处理,确保环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环保知识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教育培训计划,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团作用,引导和组织各界群众参加环保志愿者活动。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介作用,大力宣传环保典型事迹和经验做法,提升我县环保工作知名度,同时在新闻媒体设立&ldqu;曝光台&rdqu;,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环保、教育、妇联、爱卫办、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认真筛选,精心组织,加强督导,进一步拓宽创建范围、提高创建规格和水平,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单位。要结合&ldqu;六&ddt;五&rdqu;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环保纪念日,采取&ldqu;环保下乡&rdqu;、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动员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增强公众环境意识。

(三)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大对重污染小企业监管取缔力度,严防&ldqu;死灰复燃&rdqu;,对典型环境污染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大环保后督察力度,对挂牌督办企业,以及重大环境案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跟踪督察,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结合《邯郸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路检、抽检和定点检测,确保机动车尾气持证率(年检率)达到90%以上,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做好环境应急和信访稳定工作,依法、迅速、有效处置各类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环境事件,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环境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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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5: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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