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居民用电整改工作汇报

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巡视反馈的“解决县城居民用电问题”的指示精神以及县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精神,整改了县城居民用电问题,落实了“两个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社会评价,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县城居民用电问题

(一)整改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成立了以县经信局局长任组长的保障县城居民正常用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网县供电公司,由总经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我们组织专班,集中力量,强化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强有力措施,责任到人,督促及时进行了整改,切实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电力调度,县城居民用电电源得到有效保障。

县供电公司对县城实际负荷情况重新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并于4月中旬优化完成了县城供电调度方案。500V变电站已于今年5月8日正式投运,解决了主网的制约瓶颈,能够满足电网负荷的需求,为特别是县城居民供电提供了可靠的电源保障,从源头上为县城居民的正常用电提供了保障。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县城合法居民用户未发生例拉闸限电行为。

3.加快硬件建设,县城居民用电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为改善县城供电基础设施条件,县供电公司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今年已完成千丽线、诺北线和诺环线的改造,目前县城各主要干线已改造完毕。省供电公司批复的投资800余万元,改造县城万户智能表,并且同步改造下杆线的智能表项目已全面完成,进一步提升了县城供电可靠性,为县城居民正常供电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保障。

4.加大抢险力度,着力解决县城居民用电后顾之忧。

加大城网配网检修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推进应急抢险工作。按照整改措施,县供电公司已于3月底完成了24小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配备了3名专业人员,负责应急抢险指挥工作;7月上旬完成了调控中心配网抢修指挥平台的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确保了城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达96%;县供电公司提供了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解决了县城居民用电的后顾之忧。同时县供电公司对计划停电和非计划停电严格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办理。计划性停电提前7天采用电视、网络、微博、电话等多方式向用户告知停电信息。故障停电,县供电公司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积极抢修,尽快排除故障,恢复供电,保障居民的用电需求。

5.严格电力执法,切实保障县城居民正常用电。

今年以来,结合全县“三违”建设清理整顿工作,我们严格加强电力执法和监管工作,对违章违法用电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为县城居民提供了安全有效的用电环境。截止8月30日,我们已依法取缔县城范围内非法用电29处。

(二)下步措施

.加强宣传,为民服务。不定期采用电视、网络、微博、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用户特别是县城居民用户宣传供用电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有效防范故障等科学用电知识。监督供电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客户座谈会,促使客户的需求和供电公司服务无缝连接。

2.规划统领,有的放矢。进一步修订和优化网络改造的滚动规划,重点凸显县城网络升级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县城居民正常用电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狠抓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县城供电基础设施能力。结合省电力公司的智能化改造计划,在208年实现全供电网络客户的自动购电和充值,减少用户的终端供需矛盾。

4.强化应急抢险工作。确保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充分发挥24小时应急指挥中心和调控中心配网抢修指挥平台的作用,保障县城居民的正常用电需求。

5.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违章违法用电的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予(停止)供电。对私拉乱接,非法占用电力廊道的违法行为,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用电,确保供电线路可靠,安全供电,为县城居民正常用电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

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6月8日在县会议中心召开的“县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好明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环节,强化党委主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我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于6月20日组织召开局机关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传达“县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充分认识“两个责任”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等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强化制度,筑牢“笼子”。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6月27日召开了局党委会,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作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将党委的主体责任细化为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规范权力运行责任、维护群众利益责任、深化作风建设责任、检查考核责任,将纪委的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执纪问责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同时,提出领导协调机制、教育监督等机制。将“两个责任”进一步具体化、明晰化,强化制度约束,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紧抓环节,夯实责任。在不断探索完善制度的同时,着力构建规范完整的责任链条,让责任环环相扣,层层相连,切实从明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环节入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来抓,为了保证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空,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成员及相关股室,定期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问题的党委成员及股室,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全力“三转”,提供保障。局党委全力支持局纪委履职尽责,明确要求从局长做起,带头接受纪委监督,虚心接受纪委提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提交述廉报告,让纪委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维护纪委监督的权威性,提高纪委监督的规范性。同时积极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发挥局纪委巡查的作用,重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坚强的保障。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问题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局在机关和部分规上企业下发了《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问卷》,就党委政府是否重视群众反腐倡廉方面的诉求、党委政府工作是否公开透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正不正等问题进行了评价,实际得分96。

今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党章为重点推进纪律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十七条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以下简称“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推进党务公开建设,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2-08 2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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