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净化道路通行环境,确保安全畅通,根据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交通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努力实现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大幅下降。到&ldqu;十二五&rdqu;末,万车死亡率要确保达到国家要求,控制在22以内。

二、整治时间

202年6月9日至202年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bsp;&bsp;&bsp;、重点路段:我县境内的国、省道、城市主干道路、乡村道路。

&bsp;&bsp;&bsp;2、重点车辆: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罐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以及其他大型货运车辆。

&bsp;&bsp;&bsp;3、重点违法行为:城市道路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车辆乱停乱放;国、省道及县乡道路重点查处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上下人、故意遮挡号牌、&ldqu;三超一疲劳&rdqu;、不系安全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9日&dsh;6月30日)。深入宣传发动,迅速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利用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工作载体,通过组织交通安全图片展、上门授课、分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日&dsh;8月3日)。整治重点为:行人乱穿马路、骑车带人、闯红灯、出租车违章停车或违章掉头、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货车闯禁、摩托车闯禁、机动车违章停车、客运三轮车违章停车、无证驾驶、违章超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日&dsh;9月30日)。对照工作目标,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和不足,有侧重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单树福任组长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教育体育局、城管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法制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裴合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细责的原则,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做到人人有职责、有任务,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落实部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作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营运驾驶人&ldqu;黑名单&rdqu;制度,依法取缔挂靠经营客运车辆,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道路隐患整治的检查力度,牵头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调查追究工作。教育部门要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并纳入教育系统考评内容。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教育规划,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制度。城管部门要排查整治城市道路隐患,对施工企业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相关经费。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制工作。其他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管住自己的车、管住自己的人,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三)强化车辆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通过加派警力、增加巡逻班次,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带&ldqu;病&rdqu;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货车以及非法或不按规定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充分利用道路监控系统、酒精检测仪、数码摄像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校车、罐车、渣土运输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跟踪采访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采取开设专栏、设置滚动字幕等形式,发布交通安全信息,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搞好媒体宣传的同时,要采取在公路沿线以及长途汽车站、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建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短片等措施,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五)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坚持区域负责制,实行&ldqu;谁主管、谁负责&rdqu;的原则,无论在整治工作的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将派出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对管理缺位、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客运企业,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营运资格;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道路经营、养护部门责任。对一次死亡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要按照&ldqu;四不放过&rdqu;原则进行责任倒查,一查到底,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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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1 15: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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