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做好我局普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依法治市的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民政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普法计划。

&bsp;

一、指导思想

&bsp;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规划,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巩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的大局,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实现我市民政事业既定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bsp;

二、工作目标

&bsp;

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事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使民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bsp;

三、重点工作

&bsp;

坚持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普法与民政工作相结合的目的。203年,我局重点学习《依法行政》、《社会法》、《婚姻法》、《收养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民政实际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

&bsp;

四、主要措施

&bsp;

(一)加强法制宣传制度建设。

&bsp;

、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学法,每季度学一次。(2)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学法,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学一次。(3)每次组织学法要有具体内容、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或摄影,到时要进行检查验收。(4)学习方式方法可采取集中、自学和讲座相结合。(5)实施定期培训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6)实施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考试备案制度,每年不少于一次,统一出题并公布各单位个人成绩和集体平均分数。同时要确定一本法律知识书籍或指定几个社会上热点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bsp;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活动。根据季节、社会风俗习惯、节假日、法律、法规、规章颁布的时间开展咨询、黑板报、画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bsp;

(二)依法行政工作。

&bsp;

&bsp;、结合民政实际必须坚持八项制度。()明确职权制度。各业务科室必须明确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和内部岗位职责。(2)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法规关于行政许可条件、行政处罚条件和自由裁量额度的有关规定。(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强调审批职权、分解、顺序、时限等程序。(4)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和经过业务培训、法制培训、职责培训(包括局领导)。(5)政务公开制度。(6)行政执法统计备案制度。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案等规定。(7)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一是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对我局的检查;二是接受法制机构和行政复议等行政监督;三是采取听证和行政复议等补救措施;四是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8)考核奖惩制度。每年不少于次,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单项奖励和处罚。

&bsp;

&bsp;2、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法制部门的意见。

&bsp;

&bsp;3、局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凡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进行法律咨询。

&bsp;

&bsp;4、完善局领导接待来信来访制度,及时接待、解答和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问题。

&bsp;

四、组织领导及经费保障

&bsp;

(一)建立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民杰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习志芳、邓群、颜金仲、卢仲良、曾文飞、汤爱军、周艳玲等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法制科,吴志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凡涉及到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科室,由各分管副局长组织实施操作,法制科等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全局上下,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bsp;

(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所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由各单位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以上这篇株洲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14 21:00:19
上一篇:人防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下一篇:2014年畜牧兽医水产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网友评论《株洲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