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年,额敏县依法行政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实现额敏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一)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按照政府、企业、市场、社会的不同功能定位,进一步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职能和权限。严格市场监管,规范市场执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民众和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等信息的公开。重视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三)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医院、通信、电力等公共服务部门要通过设立服务大厅、发放服务手册、设置电子信息屏等方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做到优质、高效、便利服务。  

(四)强化政府服务监管。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监管,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回购、临时接管、解除合同、投诉和评估等制度。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突出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优秀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尤其要把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作为重点。执法部门要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等,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  

(四)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是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准。今年,将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等行政行为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依法行政。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坚持制定原则。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额敏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额政办〔202〕38号文件),按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符合法律、符合县情、符合大局,坚决克服部门利益倾向。  

(二)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对规范性文件不得擅自增加行政权力,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不得违法增设相对人的义务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严格审查标准,实现“零失误”和“零差错”。  

(三)严格登记备案制度。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落实申请审查和异议审查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或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的,政府法制部门或者部门法制机构要及时、全面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及时清理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坚决修改或废止。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目标,以积极受案、强化办案为重点,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引导行政相对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始阶段,防止行政纠纷的扩大和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有案必受、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威信。  

(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建立重大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重大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出庭应诉,直接与当事人、法院交换意见,维护正确的行政行为。  

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一)健全法制机构,配强法制人员。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有机构保障、有人员负责。切实加强县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足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提高整体政治素质、法律素养、业务能力,主动当好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好参谋。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常抓不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做学习型干部。倡导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和艰苦奋斗的干部作风,努力建设“团结合作、创新进取、严谨求实、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干部队伍。  

(三)严格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业务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编辑:琛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4-12 12: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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