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年度审计法制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围绕**年度审计署及省厅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国家审计准则》,创建精品审计项目,深入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省厅有关评分标准,修订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制定局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制度,包括项目审理评分、项目质量检查制度等;按照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审理流程、审理会议、审理资料归档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深入推进审理工作,实行上传审计现场电子资料审理与报送纸质资料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审理;继续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以审计准则贯彻实施情况、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审计风险防范情况为重点,相互交流和现场培训相结合,量化考评和通报结果相结合,继续开展好县市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搞好市局机关质量检查考评工作;进一步创新评选办法,完善成果展示方式,认真开展好全市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工作,适时组织观摩点评,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在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等方面的示范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普选学习宣传。结合工作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国家审计准则》、学习新出台的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和“24”法制宣传日,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审计法规的学习宣传;年底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新的《国家审计准则》知识竞赛活动;为充分调动全市审计法制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审计法制人员的执法水平,适时组织全市审计法制人员参加署厅组织的法制学习培训。

四、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加强与单位法律顾问及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合作,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加强对县(市)区审计局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督促落实。

五、完成好市政府法制办及市依法治市办安排部署的有关法制方面的工作

(编辑:琛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24 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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