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和创新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和创新  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群众利益、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要求,规范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繁荣发展,特制定《临夏市关于加强和创新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创新、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促使全市文化市场规范、安全、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实际,注重源头治理,协调推进。高度重视民生,积极转变管理理念,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文化娱乐场所内各类社会矛盾,推进文化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和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经营,规模适度,形成以加强日常监管为核心,巡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技术监管相结合,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模式,使全市文化市场实现四无目标,即无非法经营、无违规经营、无安全隐患、无矛盾纠纷。实现现有娱乐场所、网吧负增长,新设立零审批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强化、创新管理工作,决定成立市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专项组。组 长 :XXX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XXX逵 市文化局局长  XXX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XXX 市教育局局长  XXX 市城管局局长  XXX 市工商局局长  XXX 市卫生局局长  XXX 市旅游局局长  XXX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五、重点工作  (一)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积极整治噪音扰民问题。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娱乐活动,强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管理,全面落实消防、治安、公共卫生、遵守规定的营业时间等各项制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歌曲曲库与境外曲库连接以及强迫、欺诈消费者等各种非法行为。积极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责令完善隔音设施,落实隔音措施,对经查实或群众举报查实一次的场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参照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停业整顿15—30天,并处以罚款;查实或举报查实两次的场所处停业整顿60—90天,并处以罚...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6-25 22: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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