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方案

创建信用乡(镇)、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和&ldqu;三农&rdqu;信贷投入的客观需要。为积极推进全县信用乡(镇)、村创建工作,根据《xx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县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深入发动,稳步推进;坚持标准,宁缺勿滥;注重实效,社(行)农协作。
二、创建标准
(一)信用村创建标准
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村党支部、村委会重视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信用村创建活动,村、组干部主动抓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营造创建信用村的良好氛围。
2组织资金有力。村、组干部主动帮助涉农金融机构组织支农资金,动员农户将闲散资金存入当地涉农金融机构。
3清收到期、逾期贷款效果好。全村未拖欠贷款农户占贷款总户数的85%以上;当年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00%;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村集体和经济组织无悬空或逃废债务行为,对因暂时困难积欠的老贷款制定分期偿还计划,并有还贷还息的实际行动,村干部无拖欠贷款本息现象。
4农户信用度较高。有贷款需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90%以上。
(二)信用乡(镇)创建标准
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乡(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工作,明确专门领导负责,把信用乡(镇)、村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创建活动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协助配合。
2组织资金有力。乡(镇)党政干部帮助涉农金融机构组织支农资金,辖内单位在涉农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3清收到期、逾期贷款效果好。乡(镇)辖内信用村占总村数的50%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各涉农金融机构考核指标以内;党政部门无悬空或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积欠的老贷款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并有实际还贷还息行动。党政干部职工无拖欠贷款本息现象,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00%。党政部门积极帮助信用社落实金融债权。
4农户信用度较高。有贷款需求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成立xx县创建信用乡(镇)、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谭红日,副组长:刘雪平、罗建勇、谭继荣、张建军、刘承光,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人民银行、联社、邮储银行、农行分管领导。下设办公室(设人民银行xx支行),由张运珠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成立相应创建组织机构。
(二)调查摸底。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信用乡(镇)、村创建标准对创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辖内村(组)已授信农户的贷款及偿还情况,对认定基本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村推荐上报县创建信用乡(镇)、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确定。
(三)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广播电视、互联网、墙体(报)、宣传栏(牌)等方式进行创建信用乡(镇)、村活动广泛宣传,使创建信用乡(镇)、村活动家喻户晓。
(四)推进实施。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扎实抓好组织实施,纳入年度工作业绩考核。配合、支持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张榜公示,配合涉农金融机构稳妥做好农户贷款证(惠农卡)发放工作。县创建信用乡(镇)、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派出工作组协调指导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原则上每年须在辖内推动开展2个以上信用村创建工作。
(五)评定验收。对达到信用乡(镇)、村创建标准的乡(镇)、村,由所在乡(镇)、村向县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经考评验收后,对达标(标准分为85分,百分制)信用乡(镇)、村由县政府予以授牌。
四、考核及奖励办法
按照创建信用乡(镇)、村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计分。考核计分标准、分值(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为:①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90%以上计0分;②当年新放贷款收回率达到00%以上计20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③未拖欠贷款农户占贷款总户数的00%计20分;④乡(镇)村干部及乡(镇)村集体组织积欠贷款归还落实率达到00%计5分,有拖欠贷款不还的每笔扣5分,扣完为止;⑤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各涉农金融机构考核指标以内计5分;⑥辖内企业、单位在涉农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计0分;⑦辖内农户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达90%以上计5分;⑧农户农田参保率80%以上计5分。信用乡(镇)由县政府给予-2万元奖励;信用村由县信用联社、农行、邮储银行给予奖励,得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每村8000元奖励;90-94分的给予每村5000元奖励;85-89分的给予每村3000元奖励;85分以下不予奖励。
此外,给予信用村农户提高公开授信额度、适当下浮贷款利率等信贷优惠。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2-04 20:22:30
上一篇: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方案
下一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方案 试行
网友评论《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方案》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