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县集中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工作实施方案》(**纪发〔2014〕67号)精神,现对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属地处置,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依法清理整治,彻底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空兑现、耍赖账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整治对象  各乡镇、街道办食药监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检验检测中心及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1 拖欠公务消费费用问题。重点在局机关及各乡镇食药监所拖欠的办公用品费、接待费、印刷费、车辆运行使用费等。  2 超时超额扣押群众财物问题。主要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暂扣的当事人财物(含以各类名目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等),超过法定时限或法定限额,没有及时还给当事人。  3 干部职工个人拖欠群众财物问题。主要是干部职工以个人名义借用的群众现金和各类物品,超过合同或承诺期限未还。  四、整治方法和时限  1 清理核查,摸清底子。局机关、各乡镇(街道办)食药监所,要确定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采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16 2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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