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编减编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关于控编减编工作的意见和我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控编减编工作,圆满完成上级关于各级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以 2012 年底统计数为基数,确保到 2017 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控编减编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工作举措:一、严格控制新增机构编制。原则上不得新增各类机构,确因社会发展需要增加机构的,一律采取挂牌或撤一建一的办法予以解决,所需人员编制均采取内部调剂的办法予以解决。从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再新增各类编制。如上级有明确要求或确因工作需要增编的,原则上从系统内部调剂解决;内部调剂确有困难的,从全区精简编制中调剂解决。二、严格经费渠道调整。严格控制自收自支事业机构转为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事业机构、差额拨款事业机构转为全额拨款事业机构。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经费渠道的,坚持大幅度精简人员编制,所需人员编制从系统内调剂解决。三、加大机构整合力度。(1)切实加大对职能弱化、职责相近、规模过小(编制数小于等于3名)等事业机构的整合、撤并力度,通过整合、撤并等方式,收回全部或部分空余编制。(2)对于整合的事业机构,严格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21 19: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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