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改善
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加快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步伐,现将强化工作机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机制
建立与环境质量改善相适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各指挥部要按照“一项工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总体要求,成立相应的内部工作组织机构,特别是对事关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工程,要设立项目现场指挥部,积极组织落实。
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体系,各指挥部要将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任务,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细分工期,确定工程进度计划,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事事都有责任制,人人都有责任心,推进工作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全市的要求,制定各自辖区的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调度机制
建立改善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各指挥部每10天就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安排向领导组进行报告,领导组进行统一协调,统筹解决。
建立严格的项目组织调度制度,对所有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日检查、周例会、月分析、季点评”。各指挥部要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要求,每日对工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