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片”意识与案件侦查

&ldqu;残片&rdqu;意识与案件侦查
周宝明&bsp;张建茹
&ldqu;残片&rdqu;是一个考古概念,侦查是一个诉讼概念,二者关系乍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但仔细分析其概念、性质、操作规程、标准要求及追求效果,我们就不难发现,二者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首先是内涵上同质,两者的精髓都是&lsqu;还原过去状态&rdqu;,残片是指考古挖掘过程中,将破旧细碎的陶瓷残片收集整理、分析甄别,然后经过技术手段粘接成一件完美的瓷器。&ldqu;侦查&rdqu;是指侦查机关、侦查人员通过证据收集、支离破碎的法律事实的鉴别,将过去发生的事实还原或者基本还原本来面目。二是操作规程上同轨。二者操作流程分为收集、整理、分析、鉴别、粘接、还原。三是操作要求同标,二者对操作标准都有严格的要求,首先是执行主体要求,考古必须是考古工作人员和科研人员;侦查则严格有执法资格的侦查人员。其次,从业人员必须是有较强的能力,残片收集人员要会收集、会整理、会鉴别,会粘接,要一丝不苟的收集,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侦查人员同样也要会收集和调取保全证据。会分析研划事实,能够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使收集到的证据为有效证据,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会粘接复原案件本来面目,同样也要求侦查人员认真严肃、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结果上同效,收集残片的结果是复原瓷器,侦查也是将过去发生案件事实得以复原。既然二者相同之处如此之多,那么树立&ldqu;残片意识&rdqu;,对指导和帮助我们搞好侦查则大有裨益。因此搞好侦查必须树立残片意识。那么如何将残片意识借鉴贯彻到侦查中来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树立残片意识,要从最基础抓起
最基础是什么,就是首先应当知道何为残片。具体到案件侦查过程,残片就是证据和支离破碎的案件事实。完整的案件事实只有一个,而证据和小的案件事实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所以,一案当前,一事当前,首先应当识别哪些是构成本案的残片。案件纷繁复杂,残片也就具有多样性或者说区别其他残片的独有特征。即使是同类案件,残片也会各不相同。因此,识别残片,要求我们的侦查人员要具有一定的素质和能力。考古残片收集过程中,首先应该识别是否为残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能将残片碎土和其他物一并收集。侦查案件也是一样,收集到的证据,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对无关的东西要坚决的排除掉,否则,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还会走错路、走弯路,误导案件的侦查。证据虽然纷繁复杂,但只要把握好&ldqu;能够证明案件事实&rdqu;这一显著特征,找到、找准证据就不难做到。既然证据有显著特征,那么,如何找到、找准证据则有一定的规律可供遵循,有一定办法可供借鉴。下面,我们不妨就几类常见多发案件的残片进行一下列举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分为七大类:一是物证书证;二是证人证言;三是被害人陈述;四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五是鉴定结论;六是勘验检查笔录;七是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事实是否为被告人所为;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及其他情节;六被告人的责任及与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任何一个案件,收集残片基本应该围绕七大类,如盗窃案件,主要残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被盗物品、被盗物品功能运用说明、被盗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被盗物品价格评估报告等残片;杀人伤害案件,主要残片有被告人身份证明、被告人使用的凶器、在场人员证言、尸检或伤残鉴定,被告人责任鉴定等;抢劫案件残片主要有被告人身份证明、使用暴力或威胁的相关证明等;团伙犯罪案件残片在搜集好七大类证据的同时,重要应搞清同案人的关系,共同犯罪中成员之间所起的作用证明等。总之,搞清了残片概念,还原案件事实就不会再是一件难事。
二、树立残片意识,必须学会甄别
残片收集完后,面临的第二项任务就是整理甄别,具体到案件侦查,就是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证明力进行分析甄别,从而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要搞好甄别,首先应当树立学习意识,要不断的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以此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做一个内行。其次,用心用脑分析,用知识和常识去分析。这里所说的&ldqu;生活常识&rdqu;也同样不可忽略,丰富的生活常识对正确判断甄别证据确定侦查方向颇有益处,有些用其他方法解决不了的事情,用生活常识却能迎刃而解。如高某故意杀人案,高某虽无预谋,属临时起意杀人,但从其使用作案工具(板斧)、击打的部位(被害人头部)、击打的力度(颅骨塌陷)等常识分析,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不妥,忽略这一点往往出错。如刘某某爆炸杀人案,刘某某将炸药拆散装在电磁炉中,接通导爆装置,在被害人接电做饭时,发生爆炸,将被害人炸死。当时爆炸现场电磁炉碎片散落的到处都是,而且碎片均只有指甲盖大小。而我们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则忽略了生活常识这一点,将一起爆炸案定性为电磁炉短路造成的事故,从而导致方向出偏,进而,现场&ldqu;检材&rdqu;未作妥善收集和保全。待刘某某因其他案件被抓后,供述了本起案件,但由于方向错误,导致案件不能找到充分证据,使刘某某未能得到应有的处罚。第三甄别要细心耐心,不厌其烦,反复比对,排除其他可能,从而保证复原质量。
三、树立残片意识,必须树立责任意识
我们讲,责任重于泰山,成功侦破一起案件,使罪犯得以应有惩处,使被害人及其家属得以应有慰藉,使法律尊严得以彰显,使群众得以教育启发,使社会得以稳定,使社会生产生活得以发展。可以说,每名侦查人员都担有一发千钧之责,来不得丝毫大意和懈怠。首先,应当重视侦查好每一起案件,做为自己的崇高使命,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保持高度责任感。其次,一案当前,能够设身处地的为被害人着想,确实有案件办不完、办不好,夜不能寐、食不甘味那嬷一股韧劲,确实担当起自己的那份责任。第三,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以大事谋划,从细枝末节做起。
总之,我们刑法实行的是法定证据原则。证据就是还原一个案件的残片,只有树立牢固的&ldqu;残片&rdqu;意识,才能收集到切实充分的证据,才能保证侦查方向正确,才能保证案件得以成功侦破,才能使刑法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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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2 06: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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