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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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之我见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提出了以下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深化落实、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与原来相比,总支、支部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班子的总体任期更长,带头人队伍建设更加重要。因此我们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移。党的基层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史和国史,使其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让基层党组织使学习成为鲜明特色、服务成为重要主题、创新成为不竭动力,在学习教育中“淬火成钢”,组织充满活力,党员保持先进,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创新思路。实践的创新,总是以思想的解放为先导的。创新就像“肥料”一样,既是“催化剂”也是“助推器”,善于创新、勇于创新不仅能事倍功半,也能更好地释放基层组织活力。坚持用创新理念改进和提升基层组织工作。实践发展没有止境,改革创新必须持之以恒。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新定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完善的制度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可靠保证。我们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实践创新的同时,致力于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用制度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成果。让基层的内生动力竞相迸发,让组织的活力源泉充分涌流。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党员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与时俱进、统筹兼顾,进一步提高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中国共产党是我们的执政党,而党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要靠各级党组织来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确保党的建设任务的根本保证。我们要认真研究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切实搞好传帮带,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树立形象、增加威信。要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好规划、好制度、好做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事关根本、基础、长远的问题上使劲发力。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真正把强基固本的部署要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由“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夯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的出台,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更加顺畅,使党的基层组织成为党最坚实最基层的根基,顺应了民意,让基层组织能真正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我们要不断开阔眼界、思路和胸襟,才能取得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认可的扎实成效,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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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8 0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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