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行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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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孝”是行“义”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百事孝为先,古人说“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这句话未免失之偏颇,但是,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父母都不孝,还谈什么“遵道行义”,更不用说这个人能有好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这是一句空话。有的人认为只要能让父母充分享受好物质生活,就算是尽了孝心,平时总觉得自己工作忙、应酬多,很少抽出时间与父母家人交流谈心。有的人认为只要父母能过得舒服滋润、风光体面,偶尔动用一下手中的权力为家人打打招呼、谋点私利,也算是“遵道行义”的表现。更有甚者,少数腐败分子是以尽孝之名,行敛财之实。如父母生日寿辰,则广邀宾朋大摆寿宴;父母生病住院,则广发消息笑纳厚礼等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在行“孝心”,其实却与真正的“孝心”相悖。
因为,对于多数老人来说,他们不仅需要物质上的赡养,更看重子女带来的精神愉悦。子女闲暇之际和他们一起谈心交流,让他们享受到天伦之乐;子女谨遵长辈教诲,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让他们过得心安理得;子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得到群众的夸奖和拥护,让他们感到自豪和骄傲,这一切同样会让父母深切地体会到子女们的一片孝心。试想一名领导干部或共产党员,如果沦落为人民唾弃的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不仅自己无法为父母颐养天年而尽责尽孝,还无情地将牢狱之痛和莫大耻辱留给老人和家人,这又怎能算是尽了孝心呢?
&bsp;&bsp;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精准理解行“孝”的涵义,正确地践行“孝心”。既要从物质和精神方面孝敬好自己的父母,又要像古人说的那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努力将践行“孝心”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以为民为中心,视人民如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下,相向而行,共享发展成果,这才是我们敬“孝”、献“孝”和行“孝”的题中之义。本 文 由第 一 公 文网 收 集整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10 17: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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