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不愿出庭应诉原因分析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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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长不愿出庭应诉原因分析及措施


&bsp;&bsp;&bsp;实行行政首长应诉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改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根据某法院有关资料统计,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足千分之一。
&bsp;&bsp;&bsp;一、行政首长为何不愿出庭应诉
&bsp;&bsp;&bsp;首先是认识偏差。很多人都认为,当被告是一件很难堪、很倒霉的事情,生平没有座过被告席,坐到被告席上就会觉得无地自容。为人父母官还要被人民告上法庭,情理难容。而且出庭还有败诉的风险,会颜面尽失,自己的形象又代表整个机关的形象,败诉会影响到整个机关的形象。
&bsp;&bsp;&bsp;其次是法律专业知识浅薄。诉讼程序是一种专业性很强、涉及面广的法定程序,需要相应的法律知识、庭审经验才能应对自如。而政府官员普遍缺乏法律教育背景,行政管理"暗箱操作"现象还比较多。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庭审诉讼程序和规定比较陌生,在回答法庭提问时,往往担心回答错误或不严谨而被对方当事人钻空子,影响政府形象。
&bsp;&bsp;&bsp;第三,行政执法问题层出不穷。发展经济与依法行政是一致的,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存在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矛盾,发展经济与依法行政有时候也会产生冲突,不少行政机关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在一些拆迁、征地工作中,行政执法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其源头往往是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也无能为力。而恰恰是这些行政管理领域,群众与政府之间缺乏平等对话、交流和沟通的机制,导致有的问题冲突比较激烈,产生群众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反感,一旦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并发表庭审意见,就有可能使得情绪激动的群众与行政机关负责人产生直接的冲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倍感压力。
&bsp;&bsp;&bsp;第四,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也是制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发展和落实的瓶颈。
&bsp;&bsp;&bsp;二、如何破解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出庭难题
&bsp;&bsp;&bsp;一是优化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行政首长作为被告,并不是一件有失颜面的事情。之所以会出现“民告官”,可以一分为二地看问题,这其中可能是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行为真的是错误的。古人云:有错能改,善莫大焉。也可能是民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存在疑惑,身为父母官,也理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在今后的法制宣传中下大力气宣传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全民懂法、明法、用法。
&bsp;&bsp;&bsp;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行政首长是单位的组织者、管理者,加强行政首长的法律知识学习,不仅是他们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对全民普法也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重要影响。因而,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学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例如,提倡每期常务会会前学法20分钟、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对行机关负责人定期讲解行zd规,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深入开展。
&bsp;&bsp;&bsp;三是加强与具体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很多部门“一把手”都是从其他部门提拔而来,对于现在所分管工作不熟悉,看问题不够不专业,这就导致了遇到问题不说话不行,一说话便语无伦次、啼笑皆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作为被诉行政机关的代表,应该加强与具体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做到心中有数,敢于化解矛盾,善于化解矛盾。对于行政裁量权范围内的事项,既要注意维护国家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也要注意化解矛盾。对属于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敢于表态,敢于拍板;对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谨慎表态,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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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5-18 14: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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