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仍驾驶机动车”案例评析

“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仍驾驶机动车”案例评析   简要案情:  2013年7月,民警在开展大货车专项整治中,利用警务通对当事人李某依法做出处罚时,系统提示李某的驾驶证为注销状态。民警通过六合一平台对李某的驾驶证信息做进一步的核实,经查李某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被系统锁定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处理经过:  在对李某的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执勤民警以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为由向李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的机动车及驾驶证,并告知李某先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恢复正常状态的手续,再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在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后,李某回到交警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中,李某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的状态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定性为“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的违法行为。  好的方面。执勤民警处理该起违法行为过程中,从现场查处、采取强制措施、告知当事人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等程序符合要求。  不足之处。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采取暂扣驾驶证不符合规定。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可以暂扣机动车,但不能暂扣驾驶证,即使其驾驶证处于失效的状态。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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