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艺术性较强的工作,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事故处理岗位作为一线执法的“窗口”,每天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事故处理工作中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在此,本人从近年来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手,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质量,减少事故处理中的不稳定因素为目标,为加快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种类   从日常事故处理工作事故实际来看,引发不稳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文书,其定性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群众的满意程度。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也成为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二)针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近年来,一些车辆驾驶人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开车逃逸、弃车逃逸,或将伤者送医院后逃逸,甚至将伤者抛至荒郊野外后逃逸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引发受害人及其亲属到处上访,类似的交通事故信访案件也比较多。由于交通事故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30 16: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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