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村、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关于开展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的若干意见(试行)》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建设工作,确保我镇2012年成功创建市中心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针对我镇农村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抢抓机遇,全力搞好农村规划建设工作 搞好农村规划建设工作,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抢抓市大力开展中心镇创建的历史机遇,以规划为龙头,以人口聚集、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正常的农村建设秩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1、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工作,既要促进人口快速有序的转移,又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要正确处理农村规划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坚持走集约式发展的道路。耍重视抓好城乡结构调整,研究建立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的共同繁荣。2、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村庄和集镇的建设必须先要制定建设规划,凡未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要做到按标准一步到位,分期建设,切忌贪大求全。3、搞好规划宣传。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宣传农村和集镇建设规划,要鼓励人民群众参与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2-19 16: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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